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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办理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十批交办投诉举报案件情况通报

  • 信息来源区环保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5-10 14:17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基本问题行政区域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D2YN202105050072    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向桂社区315省道旁有5、6家工厂排放粉尘和刺激性废气污染环境,且经常以半负荷方式应付检查;举报者诉求彻底整治该区域生态环境。麒麟区大气    (一)举报反映区域有5家企业,分别是曲靖鑫鑫工贸有限公司、曲靖众一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众一合成化工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三厂)、云南曲靖钢铁集团越钢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5家企业均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并通过验收,现场检查时,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但还存在扬尘、异味、噪声、无组织排放等影响环境的情况。
    (二)近年来,有关部门执法人员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随机检查”等方式,多次开展执法检查,未发现举报反映的半负荷生产应付检查的情形。
基本属实    (一)已责令企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
    (二)今后将加强对上述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减少扬尘、异味、噪声、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D2YN202104300049    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新田村众一合成化工有限公司填埋物料区的位置,3000方废水池位置(位于当前开挖处向坡上上移50-80m,深2m的水泥地板下);另一处填埋物料位置应当在电仪部西面5-10m处,深1m的地下。麒麟区土壤    对反映的两个填埋区域进行开挖,未发现有明显的填埋物。已对两个填埋区域开挖土壤及底泥按照技术规范进行采样检测。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待检测报告出具后如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将依法查处,并责令企业制订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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