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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办理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四批交办投诉举报案件情况通报

  • 信息来源区环保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5-05 14:26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基本问题行政区域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X2YN202104290015    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众一合成化工有限公司涉嫌监测数据长期造假;烟尘和异味严重;车间未做防渗处理,废水渗入地下,并通过厂内隐蔽水井向地下排放废水。麒麟区大气、水    (一)企业目前共安装有3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在线监测数据通过数采仪联网实时传输至国家、省、市监控平台;在线监测间安装有视频监控,监控视频实时传输至曲靖市监控平台,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每季度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展现场巡查,同时对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标准样品考核,未发现企业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情况。通过查阅近两年监测报告和监测公司的现场采样记录及实验室原始数据进行比对,数据一致。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1月对公司开展抽查,未发现企业监测数据造假情况。
    (二)2020年5月25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对企业废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2021年4月24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要求公司燃气锅炉、导热油炉共2个废气排放口实施监督性监测,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情况,厂界臭气监测结果达标。
    (三)该公司车间地面均为混凝土硬化地面,废水通过截污沟道进入收集池,收集池为混凝土浇筑;未发现废水通过地面渗入地下的情况;未在厂区内发现水井,厂内未设污水排放口,只有一个雨水排放口,已对雨水沟内的积水进行采样监测。
属实    (一)持续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对污染物进行规范处理后达标排放,确保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二)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立案查处。
2X2YN202104290022    曲靖市麒麟焦化、珠江焦化、石林瓷业等焦化厂焦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用于息焦,污染物以气体形式通过熄焦塔外排;废气处理设施形同虚设,从旁路偷排,周边大气污染严重;在线监测数据造假。
大气    (一)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一厂、二厂、三厂)均建有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和熄焦废水深度处理系统,生产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熄焦,不外排。现已对三个厂的出水口进行了采样监测,预计5月6日出具监测报告;曲靖市石林瓷业燃化有限公司建有生化污水处理站和熄焦废水深度处理系统,焦化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熄焦。2021年4月9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厂出现超标情况,进行了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一厂和二厂焦炉烟气都配套建设有湿法脱硫脱硝系统一套、地面除尘站一座,设有2个排放口,没有私设旁路偷排烟气的情况;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三厂配套建设有干法脱硫脱硝系统一套、地面除尘站一座,现场检查时均正常运行。
    (三)一厂和二厂焦炉烟囱和脱硫脱硝排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现场检查时,地面除尘站、脱硫脱硝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三厂地面除尘站、脱硫脱硝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经查阅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经调阅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一厂、二厂、三厂)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均未发现数据超标情况;曲靖市石林瓷业燃化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建有煤气脱硫设施、焦炉烟气湿法脱硫脱硝系统、二合一地面除尘站。在线烟气数据流量正常,没有私设旁路偷排烟气的情况。经调阅监测报告,未发现数据超标情况。
    (四)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每季度对举报反映的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展现场巡查,未发现数据造假的行为。
部分属实    (一)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一厂、二厂、三厂):加强日常监管,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曲靖市石林瓷业燃化有限公司针对熄焦废水深度处理排口超标的问题,已对熄焦水处理系统和生化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整改期间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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