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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信息来源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2-10-28 10:57

按照《曲靖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曲办发〔2021〕22号)要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共性问题: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针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麒麟区认真落实,深入查找森林资源监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实抓好问题事项全面整改落实到位,我局制定《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细化、量化、实化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包保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任务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并取得实效,实行“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措施,及时组织专班,严格清单管理,按时整改落实,切实做到立行立改,真抓真改,目前,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共性问题所罗列的涉及我单位牵头要求整改的突出问题已整改完成。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督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曲靖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涉及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整改问题1个,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共性问题: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为切实抓好问题事项全面整改落实到位,我局制定《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细化、量化、实化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包保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任务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并取得实效。

二、整改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共性问题: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生态环境脆弱,加上一些地方过度开发利用、局部地区天然林面积减少、林下种植等因素,野生动植物原生境退化、种群孤立、数量下降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受威胁高等植物种类约2600余种。其中,滇东南和滇西北地区仍然存在传统采集利用野生药用植物、兰科植物情况,三七、杜仲等野外种群消失,石斛、野生稻等分布点急剧减少。绿孔雀等珍稀动物栖息地破碎化问题突出,种群恢复缓慢。

整改措施: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2021年年底前按省林草局的安排部署,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天上看,地下核,及时督,即时查”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从严控制项目征占用天然林、调整保护级别等行为;根据省级新修订的《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要求,强化林下种植的监测管理,全面排查、分类整治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一)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管理。以森林督查为抓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根据2021年林地变更形成的“一张图”下发判读疑似违法变化图斑207个,判读图斑面积105.5289公顷。根据《云南省2021年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2021年森林督查技术方案》、《曲靖市麒麟区2021年森林督查实施方案》要求,对全部疑似图斑进行了全面检查核实。由于变化原因不同,对部分图斑划分了细班,实际图斑为415个,图斑核实率100%。2022年上半年,根据2022年林地变更形成的“一张图”下发判读疑似违法变化图斑225个,判读图斑面积88.4034公顷,由于变化原因不同,对部分图斑划分了细班,实际图斑为234个,图斑核实率100%,其中有违法图斑14个,二是边督边查边改,全区已移交案件线索57起,面积48.5782公顷,其中:立林业行政案件13起面积4.6505公顷,刑事案件4起,面积3.5507公顷,不予立案40起;收缴罚款金额共计620.4213万元;收回林地8起,面积8.2012公顷;恢复植被8起,面积8.2012公顷;三是建立森林督查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合力推进查处整改,实现森林督查发现问题逐一办结销号。

同时,根据省、市林草局的安排部署,麒麟区已于2021年9月开展了森林资源监测工作,目前,麒麟区-镇(街道)均已启用“云南省林草资源监测预警平台”,注册账号37个,预警平台监测管理37人,建立了森林资源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天上看,地下核,及时督,即时查”工作体系。

(二)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严格贯彻执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实施“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云林资源〔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麒麟区森林资源管理实际,一是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明确采伐审批程序,严格实行采伐公示制度,全面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有效控制公益林采伐,“十四五”期间,未发生超限额采伐情况。二是严格管理,加强执法。结合麒麟区森林资源实际,明确采伐审批程序,严格实行采伐公示制度,全面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三是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制度。麒麟区严格执行省政府下达的采伐限额,“十四五”期间,未超限额采伐,同时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有效控制公益林采伐。

2021年,根据麒麟区行政审批局统计数据,行政审批局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53份,批准采伐面积79.7527公顷,涉及林木蓄积2048.2立方米。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对上述许可做了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在采伐实施期间加强巡逻、巡查,加大对乱砍滥伐、偷砍盗伐、非法收购、私拉黑运木材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林区稳定。

(三)加强林地管理工作。

1.坚持以法治宣传为基础、林地林权管理为核心、资源利用管理为重点,一是加强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学习贯彻《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为促进林地的保护利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坚持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优先保障基础设施、民生项目使用林地,限制占用天然林、公益林地。

2.严格执行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在林地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35号令)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范了全区林地审核审批林地行为及用地审批手续。严格对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把关:一是严格审核林地用途和合规性;二是严格核定永久性用地和临时占用林地;三是严格认定被使用林地的地类;五是严格核定林种是否为生态公益林;六是严格核定用地范围和面积。防止无证采伐林木、少批多占、超范围用地等现象发生。

3.完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使用林地管理档案,按建设工程项目建立使用林地档案,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档案。建立《使用林地建设项目申请登记台账》,各项档案管理工作做到规范有序。

4.加强林地执法监督。一是加强了有关林地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宣传,使保护林地、科学合理节约使用林地的意识深入人心;二是加强了森林资源的管护巡查,林业站、区林业和草原局层层进行自查与核查,对批准使用林地的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核查,确保了各项过程使用林地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使用林地。

2021年麒麟区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林地9件(含临时占用),涉及林地面积25.3285公顷,其中征用林地6个项目,涉及使用林地17.8383公顷,临时占用3件,涉及使用林地7.4903公顷,均已取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缴纳植被恢复费336.0899万元。

(四)认真落实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要求。根据省级新修订的《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要求,及时组织学习转发,并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镇(街道)明确业务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要求。

(五)加强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整改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为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强对麒麟区辖区内的四个县级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全面贯彻落实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尤其是对人类活动频繁的地段、重点地段、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如寺庙、墓地、水源地、农用地、零星种养殖地、采石采砂场、毁林开荒、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经排查,未发现自然保护地内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开展了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地类变化监测专项工作,并结合绿盾专项行动,对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点位进行了监测核查,进一步加强了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力度,形成了自然保护地防打结合的高压态势,有效防止了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六)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题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及《曲靖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曲办字﹝2020﹞8号)精神,为有效解决保护空缺和历史遗留以及现实矛盾冲突问题,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空间布局,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聘请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按要求和程序完成了辖区内四个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编制预案,按照中共麒麟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题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麒办政发[2021]12号)要求,麒麟区现有四个县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5939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85%,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已完成,麒麟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全区有森林自然公园4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个,总面积16097.00公顷,占麒麟区国土面积的10.38%。即海寨国家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11783.84公顷;朗目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732.37公顷;潇湘谷原始森林生态森林自然公园,面积2172.37公顷;竹子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1408.52公顷。

目前,已初步提交我区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成果,勘界报告、边界走向说明、定标点登记表、边界地形图、矢量数据库等5类工作,为自然保护地的依法管理定基础,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成果资料经市林草局审定后报省局论证。结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修改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议案成果完善工作,报请国家林草局审定,待国家批准预案,才能启动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工作。

监督电话:0874-3312788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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