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2日至21日,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曲靖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针对曲靖市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察。2020年3月18日,督察组向曲靖市反馈了5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回头看”反馈问题 27个,专项督察反馈问题7个,其中涉及麒麟区“回头看”反馈问题 10个,专项督察反馈问题7个。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现将完成的“只有部分焦化企业满足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督察反馈:只有部分焦化企业满足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麒麟区在产的3户焦化企业5条生产线中,麒麟区仅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三厂)1条生产线的炭化室高度达到5.5米,满足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麒麟区现生产经营有3个焦化企业5条生产线,其中,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为云南曲靖越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28日,下辖三个分厂三条生产线,一厂生产线263孔炭化室高度4.3米,2006年5月18日建成投产;二厂生产线为263孔炭化室高度4.3米,2008年5月16日建成投产;三厂生产线为265孔炭化室高度5.5米,2012年2月24日建成投产;曲靖市盛凯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现炼焦系统于2010年10月11日建成投产,焦炉炉型为TJL4350D型2;56孔炭化室高度4.3米;曲靖市石林瓷业燃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现有一条炉型为SL4350D型160孔炭化室高度4.3米生产线。上述3个焦化企业5条生产线除曲靖市石林燃化有限公司是配套曲靖市石林瓷业有限责任公司煤改气而建外,其余4条生产线均通过工信部公告准入。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明确规定,限制类为“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 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捣固煤饼体积<35 立方米,企业生产能力<100 万吨/年(铸造焦<60 万吨/年)焦化项目;半焦炉单炉生产能力<10 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100 万吨/年焦化项目”;淘汰类为“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综合上述要求,现麒麟区3个焦化企业5条生产线除麒麟煤化工三期不在限制、淘汰类中,其余4条生产线均属于限制类。
(二)问题整改情况。2019年9月,根据《曲靖市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曲政办发〔2019〕95号),经过全面分析研究,初步确定在保留麒麟煤化工三期生产线基础上,整合麒麟煤化工一期(60万吨)、二期(80万吨)两条生产线,配套钢铁产业发展新建一座2×60孔炭化室高度6.3米捣固焦炉炼焦生产线(产能140万吨);整合麒麟区淘汰拆除或封停符合置换条件的产能,推进盛凯焦化和石林燃化各建一座2×56孔碳化室高度6米捣固焦炉生产线。随后,三个拟保留转型升级焦化企业提交了《焦化转型升级(产能置换)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申请》,盛凯焦化和石林燃化对不足产能进行置换购买,并通过曲靖市工信局审核进行了公告(2020年第2号、第3号、第11号)。2020年3月前后,3个拟转型升级焦化企业相继完成了项目备案,并进行了总体规划和安评、环评等报告编制。2021年5月25日,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初步反馈意见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立即开展焦化行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工信石化〔2021〕92号),印发了《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暂停焦化转型升级项目建设的通知》(曲工信原材〔2021〕5号),明确提出暂停焦化项目备案和名称变更、暂停项目建设。按照《云南省关于国家移交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云发改基础〔2022〕103号)要求,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停止执行曲靖市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2〕14号),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曲靖市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曲政办发〔2019〕95号)停止执行。曲靖市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停止执行<曲靖市焦化行业产能指标激励工作方案>的通知》(曲工信原材〔2022〕5号),明确自2022年3月4日起,《曲靖市焦化行业产能指标激励工作方案》(曲工信原材〔2020〕17号)停止执行,并对原来开展的产能公告(2020年第2号、第3号、第11号)进行撤销。
截至目前,全区实有焦化产能未突破700万吨,未新增焦化项目备案,全区不存在不参与产能置换、不开展转型升级的焦化企业。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一厂、二厂)、曲靖市盛凯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市石林瓷业燃化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正有序推进。麒麟区3个焦化企业5条生产线均符合有关标准,除麒麟煤化工三期不在限制、淘汰类中,其余4条生产线均属于限制类。
三、下步工作计划
麒麟区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工业经济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行业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引导各工业企业树牢绿色发展意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要求,有序推进焦化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