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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D2YN202104140006、D2YN202104100012、D2YN20210409002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信息来源区环保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2-03-29 11:11

20214月,我区接到督转〔202116号、19号、34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麒麟区编号为D2YN202104140006D2YN202104100012D2YN202104090025的投诉举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为D2YN202104140006号的投诉举报问题,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麒麟区沿江乡余家屯社区以修建麒麟湖名义征用农田用于房地产开发。”

受理编号为D2YN202104100012号的投诉举报问题,投诉人反映2016年,曲靖市麒麟区征收沿江街道余家屯村民所属1200亩土地用于建设人工调节湖,目前仅200亩征地被用于人工湖建设,其余征地被用于房地产开发。”

受理编号为D2YN202104090025号的投诉举报问题,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麒麟区政府征收农田,承诺建设1千亩人工湖作为调节库,但实际仅建成约200亩的人工湖(麒麟湖),其余用地被用于开发房地产。”

经调查核实,D2YN202104140006D2YN202104100012D2YN202104090025属重复举报。

三个投诉件反映问题所称的人工湖(麒麟湖)项目为麒麟城南片区防洪调节库建设项目中的子项目(城南片区防洪调节库库区及绿地广场建设项目),2014年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启动该项目建设;2015119日,《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麒麟区城南片区防洪调节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麒区发改投资〔2015181号)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245.17亩,计划投资17.32亿元,项目分期实施,三个投诉件反映的房地产开发情况不在麒麟湖规划范围内。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1410日、11日、14日,接到督转〔202116号、19号、34号文第四、五、八批交办的编号为D2YN202104090025D2YN202104100012D2YN202104140006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后,麒麟区高度重视,及时将该投诉举报件交由麒麟区自然资源局作为责任主体对该件进行办理。通过实地调查了解,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反映问题所称的人工湖(麒麟湖)项目为麒麟城南片区防洪调节库建设项目中的子项目(城南片区防洪调节库库区及绿地广场建设项目),2014年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启动该项目建设;2015119日,《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麒麟区城南片区防洪调节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麒区发改投资〔2015181号)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245.17亩,计划投资17.32亿元,项目分期实施。

(二)土地征收情况

原麒麟区建设用地服务中心依法依规按程序于20157月发布了城南防洪调节库《征地预公告》。20158月原麒麟区建设用地服务中心与沿江街道余家屯社区所涉及小组签订了《统征协议》。根据《统征协议》,共统征土地1784.676亩(其中:余家屯社区277.1625亩、第三居民小组189.0495亩、第四居民小组20.046亩、第五居民小组128.1135亩、第六居民小组339.2355亩、第七居民小组282.288亩、第八居民小组548.781亩)。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27号)文件规定标准,每亩土地按98906元计算,征地补偿费共1.765亿元。2015916日原麒麟区建设用地服务中心,已将1784.676亩征地补偿费1.765亿元全额支付到麒麟区沿江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建设情况

2015119日,麒麟区启动城南片区防洪调节库项目建设,城南片区防洪调节库(麒麟湖)库区及绿地广场建设,规划面积671亩,其中水面421亩,绿地及广场250亩。2017年《曲靖市城市总体规划》将该片区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对片区定位及用地进行优化调整,解决片区水患问题结合调节库建设一个城市公园,总体定位和功能要求进一步提升,对规划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防洪调节库规划面积由671亩增至1150亩,其中水域面积由421亩增至790亩,绿地及广场由250亩增至360亩。现已完成湖面开挖面积约226.96亩,绿地及广场已建成120亩。二期待相关手续完成后,将启动建设,让广大市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结合本次交办的问题,麒麟区迅速行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区自然资源局已完成《沿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2022221日完成网上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满将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完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现已完成湖面开挖面积约226.96亩,绿地及广场已建成120亩。二期待相关手续完成后,将启动建设,让广大市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压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环保意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群众环保意识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思想意识,规范群众日常行为,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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