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拟对昆明瑞鹏爱之家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曲靖阳光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昆明瑞鹏爱之家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曲靖阳光分公司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昆明瑞鹏爱之家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曲靖阳光分公司 | ||
法人代表 | 凌维 |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景曦苑8-1、8-2号商铺 | ||
项目概况 | 昆明瑞鹏爱之家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曲靖阳光分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3060911262899896),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景曦苑8-1、8-2号商铺,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232.64㎡,项目主营宠物诊疗、宠物美容、宠物疫病预防以及宠物用品、食品销售,年接诊宠物约1800病例(日接诊动物5例),美容区年接待动物约1800只(日接待动物5只),接诊宠物主要为猫和狗,项目不提供动物寄养。项目总投资65万元,环保投资12.1万元,占总投资的18.62%。主体工程:项目设置宠物门诊室、手术室、化验室、住院室、SPA水疗区等。环保工程:配套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雨污分流管网、过滤网、消毒池、紫外线消毒灯、除臭消毒剂、减震垫、动物嘴套、隔音窗及建筑隔声等措施、医废收集桶、医疗废物暂存间、一般垃圾收集桶等。 | ||
审批要求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回填使用;物料密闭运输、集中堆放,施工场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二)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设备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浓度限值要求;医院厂界异味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产生的化验室废水经收集桶收集后,与医疗废水、清洁废水、洗澡废水、洗衣废水后均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消毒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色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中A等级标准限值后,与生活污水均通过污水管道排入小区化粪池,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优化产噪设备布局,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噪声扰民。运营期项目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五)落实分区防渗要求,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动物粪便、废尿垫、猫砂、美容废物等一般固废经消毒处理后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动物尸体按有关部门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的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制定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且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七)企业负责处理与周边群众的环境纠纷问题。 (八)本批复未尽事宜按2023年6月7日经专家评审并修改的《昆明瑞鹏爱之家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曲靖阳光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执行。 | ||
公 示 | 自2023年6月25日起5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874-3137901 |
审批决定详见麒麟区政务公开网(部门信息公开链接)http://www.ql.gov.cn/ |
此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