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的要求。近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派出工作人员对曲靖市中心城区第一季度功能区噪声进行监测,此次监测包括市麒麟区气象局(1类区)、曲靖碧桂园会所(1类区)、曲靖市烟草公司(2类区)、曲靖市政协(2类区)、福邦锦江国际酒店(2类区)、闽南建材城(3类区)、滇东酒店(4类区)共七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显示,曲靖市中心城区功能区噪声1类区昼间、夜间、昼夜等效声级分别为44.0、35.6、44.8分贝;2类区昼间、夜间、昼夜等效声级分别为45.5、39.8、47.4分贝;3类区昼间、夜间、昼夜等效声级分别为48.6、43.8、51.1分贝;4类区昼间、夜间、昼夜等效声级分别为53.5、46.0、54.5分贝;所有监测点位等效声级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供稿: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