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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D53030020230815020号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4-10-09 16:22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419号)、《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445号)等文件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督转202340文第8交办编号为D53030020230815020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53030020230815020投诉人反映麒麟区越州镇上坡村与三宝街道龙潭村交界处有一不知名养殖场,臭味熏天。经现场调查核实,该举报反映问题属实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该举报件涉及养殖场位于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上坡村委会从事肉鸡养殖,现建有养殖鸡舍7个、面积2100平方米,晒粪场600平方米(为2个简易塑料大棚),现养殖肉鸡1.2万余羽经现场核查,晒粪大棚距离沾潦公路较近,现又是养殖高峰期,鸡粪存量较大,臭味主要来源于大棚晒粪及露天堆粪,投诉举报反映属实。

)问题处理进展情况

一是由区农业农村局、越州镇督促养殖户于817日前将现有鸡粪清理到上坡村委会的集中堆粪场,并对原晒粪棚及露天堆粪场进行消杀,消除臭味,今后不再晒粪。同时,从820日开始清栏,830日前将所有肉鸡出栏。利用空栏期建新晒粪场(场区周边200米范围内无居民居住,采用塑料棚遮蔽,地面下50厘米铺防渗布,四周用砖砌五十厘米围堰防止雨水进入)及晒及清,同时在粪堆周围喷洒药物灭蚊灭蝇。二是加强监管,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对辖区内养殖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加强宣传,增强环保意识增强经营主体的环保意识,做好畜禽粪污回收再利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三)加强监管,严格治理。加大对辖区内养殖企业的日常监管、检查督促和规范管理力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坚决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形成震慑。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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