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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关于“畜禽养殖行业亟待规范管理”问题的办理情况公示

  •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4-09-21 10:11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445文件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曲靖市畜禽养殖行业亟待规范管理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反馈问题:畜禽养殖行业亟待规范管理。督察报告指出:曲靖市是全省畜牧业大市养殖规模大数量多分布广粪污产生量大,存在重生产轻污防的问题,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的配建水平参差不齐,加之管理不到位,污染周边环境情况时有发生。督察发现,陆良、宣威、罗平、麒麟、会泽等县(市、区)部分养殖户粪污收集设施不配套或不完善,一些养殖户将粪污直接堆存于未经防渗的土坑内并直接还田,污染隐患问题突出;有的养殖户粪污废水未收集处理,直排周边河道,造成周边河道水体污染。

围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麒麟区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督办领导、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明确4条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严格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进行联合审查,对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达标的规模养殖场出具证明文件,办理环评手续。二是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日常监管制度,督促养殖业主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要求,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定期不定期开展排查。三是完善设施设备,整合有关畜牧项目经费,支持畜禽养殖场完善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夯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物质基础,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污染风险。四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对不履行环保义务,导致污染环境的养殖业主,依法查处并责令整改,消除污染隐患。整改时限为20241130日前具体由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各镇街道作为责任单位,麒麟区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进行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各责任部门立足职能职责,联合发力,整改工作常态化推进落实。一是召开2024年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会议,详细部署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规范处置技术宣传培训,增强养殖主体环保意识。二是开展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审查,详细摸清了每个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数量。三是加强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及粪污处理监管排查,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隐患排查

、下步工作计划

(一)切实压实养殖环保管理责任。按照中共麒麟区委办公室、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麒麟区区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麒办发〔202041号),切实压实各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一是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养殖场(户)充分利用好已建设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做到畜禽养殖粪污不乱堆乱放,污水不乱排;二是督促各养殖场安排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消纳土地,将收集的污水、粪便堆捂后还田,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

(二)严格落实养殖企业主体责任。压实各养殖业主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粪污处理主体责任,建立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确保畜禽粪污不随意向外排放,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实现资源化利用。

(三)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暗访相结合,强化日常监督、防微杜渐;各镇(街道)做好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信息,配合做好问题处置。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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