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3年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乡镇垃圾处理设施严重不足问题
完成整改的公示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麒办字〔2024〕10号)精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乡镇垃圾处理设施严重不足”问题已按照要求全面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乡镇垃圾处理设施严重不足。督察报告指出:部分乡镇仍未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如,会泽县老厂、鲁纳、大海等7个乡镇无垃圾处理设施。2023年4月,富源、师宗、罗平3县农村垃圾长期随意倾倒、乱堆乱放,涉及9个点位共21.95万吨垃圾,被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曝光。部分乡镇垃圾热解站运维管理不到位,如马龙、陆良等县(市、区)的30个乡镇小型垃圾热解站规模小,处理能力不足,工艺落后,运行不规范,环境问题突出。
二、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展督查检查,压实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见成效。结合麒麟区实际,成立麒麟区农村“两污”治理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巡查督办机制,坚持“一月一督导、半月一暗访”机制,成立督查组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的垃圾随意倾倒、乱堆乱放等问题,下发督查通报督促相关镇(街道)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有效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乱堆乱放等问题。同时,结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会,研究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及存在问题,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效落实。2023年以来,召开推进会、调度会、现场工作交办会35次,下发督查通报6期,指导整改各类问题230个。
(二)健全完善体系,全面实现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一是配齐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各镇(街道)根据人口数量和垃圾产生量,合理布局生活垃圾中转站,配置垃圾压缩转运设备,增强垃圾转运能力,及时将垃圾转运到终端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截至2024年11月,全区取缔农村露天垃圾收集池(房),3个镇4个涉农街道建成并投入使用生活垃圾中转站7座、临时转运站3座,配置铲斗式压缩车2辆、挂桶式压缩车9辆、勾臂车90辆、勾臂箱2065个、电动三轮收集车41辆、垃圾桶2036只,果皮箱416只,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设备覆盖面达100%。二是生活垃圾热解站暂停生产和运行。麒麟区共有3座生活垃圾热解站,分别为东山镇水井垃圾热解站、东山镇独木垃圾处理站和茨营镇生活垃圾热解站。因未完成验收,运行不规范,东山镇水井和独木2座生活垃圾热解站于2024年3月12日暂停生产和运行,茨营镇生活垃圾热解站于2024年11月25日停止生产和运行,新产生的生活垃圾转运往沾益和罗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同时,3座生活垃圾热解站按照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建字〔2024〕50号)要求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规范运行。三是完善收运体系规范生活垃圾处置。麒麟区制定印发了《麒麟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工作方案》,指导各镇(街道)建立了“户清扫、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置”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截至目前,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全部实现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三、下步工作打算
麒麟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和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全面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不断改善城乡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
曲靖市麒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