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4〕45号)和《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麒办字〔2024〕10号)有关文件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D53030020230817006等6个重复投诉举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53030020230817006等6个重复投诉举报问题,为一般投诉举报问题。投诉人反映:麒麟区代河社区2组瑞和东路废旧回收新兴停车场旁有个厂(投诉人找不到厂名、厂牌)烧垃圾,垃圾露天堆放,味道很臭,废旧塑料、废纸盒、木材、废旧医疗器械、废机油桶等露天堆放,拆解废旧电器噪声大,垃圾打包及装车的噪声大,影响居民休息,举报人担心会对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自2023年8月17日收到转办单后,麒麟区商务局第一时间牵头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经核实,“停车场旁有个厂”实为“曲靖市奋强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公司厂区堆放部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未闻到明显异味,现场有焚烧痕迹和少量残渣,但未发现焚烧医疗器械痕迹,也未发现周边诊所产生医疗垃圾。新兴停车场由文华街道新兴社区新兴二组代管,停车场片区有麒麟区子怡废旧回收再生经营部、曲靖成信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和云南志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3家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的经营主体,存在未采取遮挡措施露天堆放回收物资或部分回收物资溢出遮盖大棚、在废旧设备拆除作业、回收物资压缩和打包作业过程产生噪声等问题,现场核查未闻到明显臭味。
围绕存在的问题,一是与曲靖市奋强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签订承诺书,杜绝焚烧垃圾,落实门前“五包”责任,防止出现类似问题。二是督促曲靖市奋强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将分拣出的生活垃圾送往就近垃圾中转站处理,同时按照处置程序对建筑垃圾进行规范处理。三是于2023年8月22日与麒麟区子怡废旧回收再生经营部、曲靖成信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和云南志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签订承诺书,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避免露天堆放,缩短废旧物品暂存时间,加快回收外卖频率,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臭味对周边居民影响,防止出现类似问题。四是要求云南志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合理规范回收物资压缩、打包机械作业时间段,曲靖成信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合理规范废旧设备拆除时间段,并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截至2024年11月,未再次接收到关于该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反弹的情况反映。
根据《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麒环督办〔2024〕26号)要求,2024年11月29日,受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委托,麒麟区商务局牵头组织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文华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该投诉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曲靖市奋强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堆放的部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已清运,新兴停车场片区的麒麟区子怡废旧回收再生经营部、曲靖成信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和云南志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3家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的经营主体已于2024年10月搬离,不再对周边居民产生噪声、气味影响。
三、下步工作
麒麟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树牢“环境就是民生”“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同时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决策、执行、监督,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环境保护责任。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