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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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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5-01-03 19:26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445号)的有关要求,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编号69-1:排头兵意识不强,行动还不够自觉

(一)问题基本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曲靖市作为云南省副中心城市,2022年,曲靖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和增量均位居全省第一,但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上还不够有力,工业污染结构性问题仍然突出、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部分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岩溶石漠化程度高、水土流失严重。督察发现,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排头兵意识不强,行动还不够自觉,不同程度存在重工业污染防治轻自然生态保护的倾向,一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见惯不怪,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还有明显不足。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区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每年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专题学习研讨不少于2次要求。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八次集中学习和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1月第一次集中学习、20243月第三次集中学习等,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多次专题集中学习研讨。二是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38月以来,六届区委常委会第135次、第138次、第139次、第143次、第145次、第146次、第147次、第162次会议共8次,第六届区人民政府第39次、第40次、第42次、第47次、第48次、第49次、第51次、第54次、第55次、第56次、第57次、第59次、第60次、第63次、第64次、第66次、第67次常务会议和第六届区人民政府党组第39次(扩大)、第41次(扩大)、第51次(扩大)、第55次(扩大)、第63次、第68次(扩大)、第70次(扩大)、第75次(扩大)、第76次(扩大)会议共26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是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内容,2024年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六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方案》的通知(麒巡发〔202441号)、《六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方案》的通知(麒巡发〔202464号)、《六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方案》的通知(麒巡发〔202487号),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巡察监督重点。20236月、20246月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分别印发实施《麒麟区2023年综合考核办法(麒发〔20239号)》、《麒麟区2024年综合考核办法(麒发〔20247号)》,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把年度综合考核等次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参考运用。四是始终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谋划,研究制定《麒麟区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明确主要目标及5个方面、30项重点任务,出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等配套子方案;围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核心区、商贸服务业聚集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发展定位,结合麒麟区实际,选取硅光伏、先进装备制造、钢铁、煤及煤化工、农产品及精深加工5个百亿级,商贸服务、文化旅游2个特色产业,梳理形成《麒麟区两图一谱三库六清单》,推动全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形成,全面构建了覆盖城乡的生态环境全域治理格局,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有效推进环境质量状况持续向好、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二、问题编号69-2:部分县(区)学习不深入

(一)问题基本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2020年,麒麟区政府党组会议及常务会议、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均未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内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2023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均未涉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内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麒麟区委、区人民政府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职责摆进去,对未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内容进行深刻检视反思,从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方面,深入查找差距、剖析根源、明确方向,补齐短板弱项,切实增强班子成员责任意识,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二是麒麟区委办印发了《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选题计划》(麒办通〔202425号),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做到系统学习、全面把握、深刻领悟,不断增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八次集中学习和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1月第一次集中学习、20243月第三次集中学习等,均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多次专题集中学习研讨。三是2024524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关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工作报告,每年专题学习研讨不少于2次,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每年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专题学习研讨不少于2次要求。麒麟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次,区委常委会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8次,区政府党组会和常务会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6次。

三、问题编号69-6-1: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问题基本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少数地区和部门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不严格,大环保工作格局还未形成,环保责任仍未压实,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还有待健全。202012月,省级印发了《云南省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曲靖市未结合机构改革、部分单位职能职责发生较大变化的实际,及时修订清单,一些地区和部门职责还不清、界限还不明,工作中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层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同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常委会、常务会每季度研究部署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已将各级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内容。二是根据曲靖市《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麒麟区《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具体事项清单,切实推动全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三是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严格对照《曲靖市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结合麒麟区实际及时修订《曲靖市麒麟区区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善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职责清晰、界限明确、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七、下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把督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过硬的立场、品质、能力、意志,持续解决突出问题、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等“五个重大关系”。三是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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