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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 信息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5-03-03 16:39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拟对6000/年废旧电池及废矿物油集中收集、中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6000/年废旧电池及废矿物油集中收集、中转项目

建设单位

云南绿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颢

建设地点

曲靖市麒麟区珠街街道办事处珠街社区珠街村666

项目概况

云南绿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6000/年废旧电池及废矿物油集中收集、中转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珠街街道办事处珠街社区珠街村666号,项目租用曲靖市东五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改造,总占地面积720m2,主要建设1座危险废物贮存库、办公用房以及环保工程等。于20241031日取得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备案,项目代码:2410-530302-04-01-179633,收集和贮存废旧电池及废矿物油规模为6000t/a(废矿物油3000t/a;废铅蓄电池1500t/a;废镉镍电池500t/a、废镍氢电池250t/a、废离子电池250t/a;废新能源动力电池500t/a),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运输活动,不涉及危险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环保工程:配套雨污分流系统、导流沟、废液收集池、消防事故池、化粪池、污染物监控井、活性炭吸附装置、碱洗塔、危险废物标识牌、绿化、生活垃圾桶等环保设施。

审批要求

(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料、物料密闭运输、集中堆放,施工场区应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二)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碱洗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

(三)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四)项目储罐呼吸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限制要求;废铅蓄电池破损泄露产生的酸性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引至1座碱洗塔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限制要求后与储罐呼吸废气合并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制要求。

(五)落实分区防渗要求,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废活性炭、过滤棉、处置废矿物油滴漏的废沙土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的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六)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环境风险分析专章,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强化项目区环境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七)本批复未尽事宜按2025116日经专家评审并修改的《6000/年废旧电池及废矿物油集中收集、中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执行。

 

 

202533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874-3137901

审批决定详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网 https://www.ql.gov.cn/

此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20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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