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通〔2024〕60号)、《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农〔2025〕13号)、《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麒麟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麒办通〔2025〕2号)等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二十一批编号为D3YN202405290020号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3YN202405290020。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南门村岗子口养鸡场距离居民区不到300米,粪便随意倾倒在场外的农田、道路上,异味污染严重。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1个部分属实、1个基本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基本属实。一是举报反映的“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南门村岗子口养鸡场距离居民区不到300米,粪便随意倾倒在场外的农田、道路上”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养殖场南面距离竹园村委会杨官田村小组居民区约300米,东、西、北三面300米内无居民区,养殖场产生的鸡粪收集后铺摊于建设的5个晒粪场内进行晾晒,晒干后一部分外售,一部分施于养殖业主自家农田内,铺盖在农田上的鸡粪暂未翻耕埋田,未发现随意倾倒在场外的农田、道路上情况。二是关于“异味污染严重”问题。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该养殖场鸡粪日产生量约1.8吨,晒粪场建有遮雨棚,四周离地约60厘米的位置未用塑料膜遮挡,属半敞开式。鸡粪在晒粪大棚内晾晒,发酵产生异味,苍蝇较多;晒粪场大棚南面约60米有越州镇竹园村委会杨官田村民1户(种植果树)、距离越州镇竹园村委会杨官田村民小组800米,约500米有越州镇竹园村委会杨官田村民3户,存在臭味、蝇虫扰民问题。麒麟区根据存在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等。
一是关于“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南门村岗子口养鸡场距离居民区不到300米,粪便随意倾倒在场外的农田、道路上”问题。该问题已办结。养殖场业主于2024年5月31日已对农田内用于施肥的鸡粪完成翻耕掩埋。二是关于“异味污染严重”问题。该问题已办结。一是要求养殖场业主对晒粪棚及四周使用除臭剂进行消杀,使用灭蝇药进行灭蝇,并建立消杀台账;二是越州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定期对业主消杀灭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执行到位;三是要求养殖场于2024年6月7日前完成晒粪场防蝇网建设;四是督促养殖场对晒粪大棚内的鸡粪及时清运、出售,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确保鸡粪资源化利用;五是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养殖场完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问题不反弹。通过麒麟区人民政府网站对举报件整改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并对周边31户住户上门开展满意度调查,收回31份,其中满意28份,基本满意3份,不满意0份,满意率100 %。
麒麟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一是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力度,持续加大对辖区内相关问题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养殖户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二是加大对辖区内养殖场的排查、清理、整治、规范力度,确保养殖场粪污堆放、收集、处置规范,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