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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信息来源麒麟区林草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5-06-04 15:07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55号)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麒麟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20252号)有关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交办我区整改任务的编号D3YN202405150010(及X3YN202405200021X3YN202405260041X3YN202405300056重复举报)的举报件问题,区林业和草原局对牵头负责整改的投诉举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3YN202405150010X3YN202405200021X3YN202405260041X3YN202405300056重复举报)的投诉举报问题一般投诉举报问题,存在生态环境问题是村民在闲置空地堆放建筑垃圾。

D3YN202405150010举报内容:曲靖市麒麟区沿江街道余家于社区5组村干部私自砍伐大高桥老村靠近南坛江老河旁的数百棵树木,非法售卖。2020年该干部向大高桥老村南坛江老河附近倾倒大量建筑垃圾,2024514日再次倾倒(经纬度103.8621674916534225.448357957404372),严重污染环境。

X3YN202405200021举报内容:曲靖市麒麟区沿江街道余家圩社区5组村干部余某某,2019年无证砍伐大高桥老村靠近南盘江老河旁边数百棵树木;2020年在大高桥老村倾倒1800多方建筑垃圾填埋南盘江老河,压毁林木;2024514日,再次填埋建筑垃圾(地点:东经103.86216749165342,北纬25.448357957404372),并用机械压平掩盖。

X3YN202405260041举报内容:曲靖市麒麟区沿江街道余家圩社区5组高桥村村干部余某某无证违规砍伐靠近南盘江沿线的公益林木,拉运建筑垃圾填埋河道。向督察组举报后,对8米深的建筑垃圾仅清运0.8米,用红土覆盖并种植少量绿植进行遮掩,土地深处仍存在大量建筑垃圾。

X3YN202 405300056举报内容:前期曾投诉曲靖市麒麟区沿江街道余家圩社区5组高桥村砍伐林木及堆存建筑垃圾的问题,对调查核实情况持反对意见。实施南盘江支流内圩河治理项目时,未见相关砍伐树木公告,被伐树木名为无害化处理实则均被私自售卖。大高桥老村南盘江老河附近的建筑垃圾仍未清完,仍存在1.5米左右深度的垃圾,与公示内容未发现河道边堆放垃圾不符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实,D3YN202405150010X3YN202405200021举报内容分别涉及2个问题部分属实X3YN202405260041举报内容分别涉及2个问题,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X3YN202 405300056举报内容涉及2个问题。2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

南盘江支流内圩河治理项目时,对河道两岸地上构筑物和附着物进行征收补偿,砍伐树木308棵,总补偿款39842.53元,砍伐后的树木无害化处理,不存在非法售卖的情况。2020年至今未发现有社区和村(居)民小组干部在大高桥老村南盘江老河附近地块倾倒建筑垃圾,未发现河道内或河道周边堆存建筑垃圾。举报件反映的再次倾倒建筑垃圾地块为麒麟区沿江街道鸡街村委会第十居民小组和沿江街道新发村委会第九居民小组交界处,该经纬度定位地块未发现建筑垃圾沿江街道余家圩社区第五居民小组和南盘江支流河道交界处一块约80平方米的闲置空地存在建筑垃圾堆放现象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对沿江街道余家圩社区村干部的教育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消除群众误会。三是运处置沿江街道余家圩社区第五居民小组和南盘江支流河道交界处闲置空地上的建筑垃圾,进行复耕复绿。

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一)曲靖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项目内圩河治理工程中,因内圩河埂周边的林木属非林地林木,也不属于公益林,不需要在林业和草原部门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砍伐林木由当时曲靖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项目内圩河治理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河道两岸地上构筑物和附着物进行征收补偿,共涉及32户居民的308棵树木(经过评估补偿),其中集体42棵(可用材24棵以每棵10元价格出售给私营企业共240元,已存入集体账户,另外一部分可用作烧柴及无害化处理),农户266棵(由农户自行砍伐自用),20171020日,余家圩村委会与居民签订补偿协议后,补偿款全部兑付至相关群众,树木砍伐由社区和居民小组统一实施。经调查走访,不存在村组干部私自砍伐树木和非法售卖的情况。

(二)沿江街道余家圩社区于2024516日至17日,组织渣土车将32.4吨建筑垃圾清运至立民环保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进行处置。对清理后的地块复耕复绿,种植了900余棵清香木小树苗,播种草籽花籽周安装篱笆式防护栏

(三)沿江街道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宣传,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的本领和意识,提升干群关系,消除群众误解。

、下步工作

今后的工作中,麒麟区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反思各级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绿色生态保护工作,推动督察整改落地见效

(一)加强森林资源常态化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确保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生态保护管理工作。

(二)加强绿色发展理念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公众环保意识。

(三)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整治活动切实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现、整改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真正树立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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