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拟对曲靖益佳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曲靖益佳动物医院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曲靖益佳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施云平 | ||
建设地点 | 曲靖市麒麟区益宁街道办事处文笔路335号商铺 | ||
项目概况 | 曲靖益佳动物医院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益宁街道办事处文笔路335号商铺,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88%,占地面积150.52㎡,总建筑面积150.52㎡,共一层,项目主营宠物诊疗、宠物洗澡美容、宠物疫病预防以及宠物用品、食品销售。运营期预计年接诊宠物1800例(日接诊动物5例),洗澡区年接待动物1800只(日接待宠物5只),接诊宠物主要为猫和狗。拟设置诊室、手术室、住院室、DR 室、化验室、药房、隔离室、洗澡美容室等。环保工程:配套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雨污分流管网、除臭消毒剂、减震垫、医废收集桶、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桶等环保设施。 | ||
审批要求 | (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料、物料密闭运输、集中堆放,施工场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二)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消毒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表2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中A等级标准限值后,与办公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文笔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曲靖市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 (三)运营期应加强室内通风,及时对带有异味的废物日产日清,定期消毒。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四)优化产噪设备布局,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噪声扰民。运营期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 (五)固体垃圾应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动物粪便、废尿垫、猫砂、美容废物等垃圾经消毒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动物尸体按有关部门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化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的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结合环境风险分析专章,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强化项目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七)本批复未尽事宜按2025年4月25日经专家评审并修改的《曲靖益佳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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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 自2025年6月9日起5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874-3137901 |
审批决定详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网 https://www.ql.gov.cn/ |
此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