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坚持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工作原则,推动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8月30日组织召开了《曲靖市麒麟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及听证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曲靖市麒麟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规定(试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组织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依法组织《规定》听证会。
2023年8月11日,在曲靖市麒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了关于举行《曲靖市麒麟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名额及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等内容。
2023年8月23日,在曲靖市麒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了关于举行《曲靖市麒麟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规定(试行)》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确定了听证会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听证记录人和旁听人员。其中,听证代表21名,听证旁听人6名。
2023年8月27日将《曲靖市麒麟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规定(试行)》等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3年8月30日下午3点,听证会在麒麟区人民政府胜峰厅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袁梓涵主持,决策发言人为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林祥,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唐晖,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燃气科科长张玉成。
本次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21人,实到21人,符合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代表出席的规定。此外还有听证监察人1名、听证记录人2名、听证旁听人6名到会。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是听证记录人介绍核实参加人员身份;
二是听证主持人介绍了听证会组成人员和听证参加人、听证事项和理由、听证人权利和义务;
三是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就《规定》的编制背景、依据作简要介绍;
四是各位听证代表对《规定》发表意见和提问;
五是决策发言人结合实际编制基本情况作简要说明;
六是听证会监察人对该听证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之规定作了监察意见;
七是听证主持人对听证会作了简要总结。
二、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听证代表主要意见与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21名代表都做了充分准备,紧扣《规定》积极建言献策,就听证事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意见和建议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明确瓶装液化石油气建设、生产、经营等方面监管部门职责职能,确保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加强《规定》上下传导落实,加强与省市两级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工作的落实,并强化对规划建设、经营服务、燃气使用、安全监管的指引。
3.加深与各镇(街道)、各重要部门、相邻县(区)的对接,《规定》应进一步衔接各部门职责职能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4.完善报批程序,强化规定法定性。加强《规定》的实施、监督和管理,使《规定》实用、管用、好用。
(二)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参加听证会的21名听证代表,共发表了13条意见和建议,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逐条梳理和研究,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1.明确监管部门职责职能的问题。
意见予以采纳。《规定》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理顺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和分工。
2.用户使用钢瓶实行押金制度的问题。
意见予以采纳。交押金属于用户与企业之间的一种市场行为,不宜在规范性文件中作出规定。
3.文本中部分提法需优化调整问题。
意见予以采纳。《规定》将落实上位政策及相关法律要求,统一优化调整规划文本中的提法。
4.其他问题。
对于明确有奖举报具体标准、明确责任清单、跨区域经营行为处理等问题,将结合听证代表意见及建议对相应内容进行优化完善。
特此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