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曲靖市麒麟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防止和减少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根据法治麒麟建设要求,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拟决定举行《曲靖市麒麟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曲靖市麒麟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8月24日下午3点(星期四)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第2号公告公布。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
1.麒麟区年满18周岁,从事燃气经营管理工作有关的人员15至20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5人至10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麒麟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银屯路建硕巷3号9楼
联系人:张玉成
联系电话:0874—3187883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7: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将于2023年8月2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听证会举行前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附件:
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职业 | 年龄 |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座机 | ||||||||
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是/否) | 所属机关 | |||||||||
报名 参会 主要 理由 | ||||||||||
听证 机关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