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19号)、《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及《曲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曲扶组发〔2017〕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扣减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关于扣减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麒财农〔2021〕191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89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关于扣减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预算年度:2021年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 0874-3316631
附件:《关于扣减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