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金科溪谷花园(二期)项目位于玉带路东侧,南苑花园西侧,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金科溪谷花园(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核实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在开工建设后,未严格按照批准规划实施,存在小区绿化未实施到位、活动场地不足、地下建筑面积超行政审批许可、违规建设围墙护栏等问题。2023年1月18日麒麟区自然资源局下达整改意见通知书后,建设单位对照问题上报整改方案。2023年2月28日,经市局会议专题研究决定,同意项目整改方案。2023年3月20日,麒麟区自然资源局对整改方案进行公示。经审核,现建设项目已基本符合《金科溪谷花园(二期)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曲规审(建)字【2018】03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麒麟区202000019号),其中小区绿化、活动场地、违规围墙护栏等未按规划实施部分已督促整改到位,地下建筑面积超行政审批许可及违规建设问题,不影响规划及使用,已移交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处理完毕,并出具了《行政处罚执行完毕证明》。项目符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要求。通过7个工作日现场公示和麒麟区政府信息网(www.ql.gov.cn)公示征询意见。
公示地点:“金科溪谷花园(二期)”项目现场,
麒麟区政府信息网(www.ql.gov.cn)。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4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请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逾期或无异议的,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联系方式: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科
电话:0874-3187818。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