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审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9-25 16:26
曲靖市麒麟区审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麒审决〔2020〕5号
处罚机关:曲靖市麒麟区审计局
处罚类别:罚款
被处罚对象:曲靖市麒麟区文华街道丰登小学、曲靖市麒麟区文华街道丰登小学代河小学、曲靖市麒麟区文华街道丰登小学桂花小学。
处罚事由:经审计,2015年至2019年期间,曲靖市麒麟区文华街道丰登小学、代河小学、桂花小学将麒麟区文华街道辖区内社区居民委员会给予的教育补助经费转入各学校财务人员的私人账户中,直接用于学校的各项开支。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
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对曲靖市麒麟区文华街道丰登小学、代河小学、桂花小学私存私放公款的行为分别处罚款3000元上缴省级财政。
处罚决定时间:2020年8月19日
处罚执行情况:曲靖市麒麟区文华街道丰登小学、代河小学、桂花小学已于2020年8月25日将罚款合计9000元上缴省级财政。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