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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公示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3-02-16 11:10

政相对人名称:曲靖阳光湖畔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麒住建罚字〔202301

主要违法事实:曲靖阳光湖畔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天悦府二期项目,在202110月对该项目的14#25#楼进行地基基础加固处理时,地基基础加固重大设计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组织施工。

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

处罚内容:曲靖阳光湖畔置业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伍拾万整)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机关: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32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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