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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公示

  • 信息来源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3-19 10:12

当事人:曲靖市麒麟区顺星网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林昌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麒)文综罚字〔2021〕第2号
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1月19日11时30分曲靖市麒麟区顺星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处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警告
行政处罚机关: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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