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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曲麒政行复决字〔2021〕11号)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9-10 09:33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曲麒政行复决字〔2021〕11号
 
  申请人:李扑粉。
  被申请人: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鲍志敏,职务:镇长。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于2021年3月24日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整改决定书》不服,于2021年3月31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理完毕。
  申请人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24日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整改决定书》。
  申请人称:1.搭建临时住房是时任茨营镇书记朱开云和水管站站长王建所表态的,让我先拆除危房,自己投资盖简易房先解决居住问题,手续政府会办理存档。至于建房费用,等不再管理水库时,按市场价评估补偿。2.说我把水库资源占为己有、擅自收取他人水费、妨碍水库的正常管理属无中生有。3.说我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小阿迆水库实施畜牧、组织垂钓与事实不符。4.说我导致茨营镇农业经济产生重大损失,这种说法不合理。从我家承包水库到今天,已有26年之久。每年兢兢业业的做好蓄水、放水工作,调度各村用水,没有给政府添一丝麻烦。
  被申请人称:一、被答复人所建房屋不具备合法规划手续,答复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其拆除的,无论系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均系充分的。首先,被答复人主张其自行建盖的简易房屋在手续方面系由茨营人民政府办理并存档保管的。经查,我单位没有任何档案显示我单位曾为被答复人办理过其自建简易房屋的各类手续,同时,被答复人主张其房屋拥有合法规划手续,根据乡镇房屋建设审批规则,被答复人自己应当拥有规划手续,被答复人为何不能够提供?据此,针对乡镇房屋的建设,应当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擅自建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单位作为镇政府一级机关,有权对其下达限期拆除的决定。其次,根据答复人的调查被答复人的房屋建盖在小阿迤水库管理区域范围内,根据小阿迤水库产权证书的登记内容证实,小阿迤水库及周边土地的产权人系茨营镇团结村民委员会小阿迤村民小组,小阿迤村民小组也从未同意过被答复人将房屋建盖其小组土地之上。综上,被答复人主张其房屋的建盖合法,没有事实依据。二、小阿迤水库属于饮用水保护区,被答复人存在开展钓鱼、养殖、农业旅游的情况,责令其整改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根据答复人的调查,被答复人在小阿迤水库边以其自建房作为农家乐载体,在房屋墙体上喷涂“钓鱼30元/公斤”以及在房屋内悬挂“小阿迤水库欢迎你”等广告要约,同时其在水库中从事网箱渔业养殖活动,上述事实均有现场照片证实。答复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之规定,为保障水体健康,饮用水保护区内禁止开展养殖、钓鱼等活动,答复人据此下达对被答复人下达整改通知亦符合法律规定。基于以上答复,答复人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整改决定书》对被答复人所确定的义务符合法律规定,被答复人亦存在事实上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上述决定的作出并无不妥之处,请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本单位于2021年3月24日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整改决定》。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在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小阿迤水库边建盖了简易房。2021年3月24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在建盖简易房时未取得许可为由,向申请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整改决定》,责令申请人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小阿迤水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违法房屋予以自行拆除。但该决定书中未引用应当适用的法律依据。
  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2目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2.适用依据错误的;……。”本案被申请人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整改决定》时,未引用应当适用的法律依据,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2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撤销被申请人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整改决定》。
  二、责令被申请人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依法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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