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优化我区接种单位资源配置,强化规范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预防接种服务工作规范、安全和有效。根据《云南省接种单位设置与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2020年版)》和《曲靖市麒麟区预防接种单位设置与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于2021年1月起,各接种单位必须统一使用“云南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录入管理,实现疫苗运输、贮存、接种、冷链管理信息全程可追溯。为集中预防接种优势资源,加强设施设备建设,经麒麟区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
撤销镇(村级)、街道(社区级)接种单位,规范建设东山、越州、茨营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及城区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请广大市民从2021年1月1日起,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属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附:曲靖市麒麟区预防接种单位及责任区域一览表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0/1224/20201224111335286.docx
麒麟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