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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中心及职业健康检查中心建设项目

  • 信息来源麒麟区卫生健康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1-04 11:10

 
曲靖市麒麟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中心及职业健康检查中心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中心及职业健康检查中心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2060.03平方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01-04 08:30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1-08 17:30
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采用网上办公的方式开展报名工作。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到“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qjggzyxx.gov.cn/)办理CA数字证书,并于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8日在电子服务系统中进行电子招标报名,电子报名成功后,将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8338812@qq.com)进行资料审核(资料编排顺序同下、并附上联系人及电话等,采用pdf文件格式),资料审核合格后,代理机构将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函及交款事宜,以确认其可以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100.00元。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经办人:刘欣林
办公电话: 1388714069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黄琼
办公电话:18608891343
移动电话:1860889134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302202000052001001
标段名称: 曲靖市麒麟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中心及职业健康检查中心建设项目-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1-08 17:3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1-01-18 15:00
开标地点: 市预审开标1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3775.81444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建筑层数为地上11层、地下1层,其中1至6层为业务用房,7至11层为实验用房,建筑高度46.7米,框支剪力墙结构,旋挖成孔灌注桩,总建筑面积12060.0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63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21.83平方米),招标控制价37758144.49元,工期:36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自行查勘
计划工期(日历天):36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目前无在建或待建工程。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含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标准员1人(建筑工程专业)。(其中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以兼任)。投标企业及拟派往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7年12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7年12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3700万元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建筑工程专业
其他: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采用网上办公的方式开展报名工作。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到“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qjggzyxx.gov.cn/)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电子服务系统中进行电子招标报名,电子报名成功后,将下列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8338812@qq.com)进行资料审核(资料编排顺序同下、并附上联系人及电话等,采用pdf文件格式),相关资料如下:
1)介绍信(应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
3)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有效的劳动合同或有效的社保证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指法人授权情况时出示)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有效的劳动合同或有效的社保证明;
5)投标申请人自行说明并作出相关责任承诺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原件;
6)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料审核合格后,代理机构将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函,以确认其可以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各投标人于递交资审文件现场交纳现金或以微信(支付宝)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工程建设电子交易注意事项.docx  2020-12-30 15:53:29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1/0104/20210104111246590.docx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交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交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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