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保〔2017〕305号)、《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麒区政发〔2022〕22号)文件要求及精神,曲靖市中心城区符合申请城镇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由麒麟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和初审。申请家庭通过个人申请,由社区街道核实,经区民政局、各保投公司、麒麟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审核,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后,本次共341户符合城镇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名单见附件。
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中心城区)第59批 麒麟区2025年4月—2025年6月城镇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累计汇总表.xlsx
对以上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人员资格存在异议者,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曲靖市麒麟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74-3187823。
麒麟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