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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行政执法包容审慎机制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7-19 16:00
       为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林草生态文明行政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文件要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结合实际制定包容审慎工作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从轻行政处罚。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针对符合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行政处罚。
  二是减轻行政处罚。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针对符合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减轻行政处罚。
  三是不予行政处罚。包括三类:第一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针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行政处罚;第二类是根据专门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针对轻微违法行为,经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可不予行政处罚;第三类是针对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而导致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后,可不予行政处罚。
  四是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针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五是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针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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