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行政执法首违免罚制度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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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7-19 16:02
为优化执法理念,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结合行政执法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制定了麒麟区林草生态领域免罚清单,对初次发生、情节轻微、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将给予批评教育和责令改正或者依法从轻行政处罚:
一、适用首违免罚机制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
1.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
2.能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完成。
二、首违免罚使用程序:
第一步:执法人员发现案件线索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检查。属于可以适用包容免罚监管机制情形的,由执法人员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教育引导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二步:当事人对相关情况确认无误后,自愿签署承诺书。
第三步:当事人立即改正的,执法人员应当当场核查。当事人承诺按期改正的,应在承诺期限内向执法人员提供整改情况说明等材料或申请核查。
第四步:当事人未在承诺期内提供的,执法人员应在合理时间内进行核查,视情依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或者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