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7-20 11:13
第一条 为保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本机关及所属部门的机构设置、执法职能、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工作时限、办公电话、办公地点等都要公示。
第四条 公示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网站、公示版、手册、图表等,便于管理相对人了解情况。
第五条 公示实行负责人制度。每项公示内容上都要注明负责人职务姓名。
第六条 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年终检查执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 监督执法的电话是0874-3137856,接受管理相对人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