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 信息来源麒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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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7-15 09:28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曲靖市麒麟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行政编制 22 名,设局长 1 名(正科级),副局长 4 名(副科级,1 名副局长兼任区人防办主任),督察员 1 名(副科级),内设机构设科长(主任)8 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属建筑业企业及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区属办证建筑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租赁补贴发放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
(四)负责全区城市公园广场的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区旧城拆迁改造及片区开发建设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城南片区、温泉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七)指导村镇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及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曲靖市麒麟区交通运输局职责分工。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曲靖市麒麟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
2.与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人防工程建设工作。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擅自砍伐绿化树木、损毁绿化设施、侵占城市公共绿地、城市林地、防护绿地及危害市政公用设施、违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机构设置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法制监察科、城乡建设科、物业管理科、工程技术和安全管理科、人防管理科),11个事业单位。
三、办公地址
曲靖市麒麟区城南片区银屯路中段(建硕巷3号),邮政编码:655000
四、执法类别:住房城乡建设
五、执法区域:曲靖市麒麟区
六、联系方式
(一)局办公室:0874-3187801;
(二)法制监察科:0874-3187807;
七、监督电话
局办公室:0874-3187801;法制监察科:0874-3187807;
局机关纪委:0874-3187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