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麒麟区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其有关信息的公告

  • 信息来源麒麟区文旅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3-12-13 14:59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麒麟区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其有关信息公告

 

一、执法主体名称(全称)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法定代表人

唐海波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0302568848442B

四、执法主体类别

文化和旅游

五、办公地址

曲靖市麒麟区益宁街道银屯东路49监督电话:0874-3280386

执法人员

共有10名执法人员(具体见附件1

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旅游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等。

程序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流程图》(具体见附件2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具体见附件3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1213日         

附件1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2: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流程图.doc

附件3: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


CopyRight 2016-2022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滇ICP备05005095号-2 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210号 技术支持: 华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