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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35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11-17 09:27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35号提案
办理意见的函
 
丁世美等8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医保报销要真正落实逐级转诊的提案》,交由区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麒麟区执行的医保支付方式包括:按服务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制,主要以按服务项目付费为主,仅有约100种单病种(多数为精神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由于患者病情轻重不同、主治医生用药(诊疗)习惯不同,在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支付同种疾病的诊疗费用存在一定的差异。同时,麒麟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市级统筹,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定期进行补充和调整,收费遵照麒麟区医疗保险项目补充调整后的“三个目录”执行。
       2020年,麒麟区出台了《曲靖市麒麟区综合医改实施方案》,规范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服务流程,畅通了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提升了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效率,保障了卫生系统与医保部门之间的信息有效联通,全面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分级诊疗,基本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目标。
       下步工作中,麒麟区将积极组建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大力推行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进一步落实同种疾病在同等级医疗机构支付费用一致。在医保总额预算的基础上,调整完善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进一步拉开区域内外、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增强参保居民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实行按人头、按床日、按单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引导群众建立科学合理就医习惯。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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