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麒麟区司法局 浏览:2132
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围绕化解行政争议这一目标导向,改变了以往行政复议只能对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行政行为,以及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进行调解的做法,将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纳入可调解范围,行政复议机关享有对各类行政争议广泛开展行政复议调解的法定职权,实现了行政复议工作方式的重大创新,显著增强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能。
麒麟区司法局积极响应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改革亮点,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做到行政复议调解先行,应调尽调、能调则调,在各个环节加强释法析理和调解化解工作,了解申请人真正诉求,全面分析问题,做到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监督依法行政,让行政争议化解更有温度,真正定分止争。
近日,麒麟区人民政府出具了新法修订后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针对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行政复议机关查明案件事实,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目的,认真查阅案卷,并多方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耐心沟通协调,双方就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及其他复议请求达成一致,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满意,达到了预期效果。
麒麟区复议办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新模式,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解决好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心用情最大限度实质性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