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16 来源:陈浩 浏览: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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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区城乡规划编制,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定实施。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工作及区政府依法公告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制定全区住建系统人才培训规划,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承办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乡建设科、组织人事科、法规科、工程技术和质量安全管理科、人防管理科、物业管科。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麒麟区城改办
2、麒麟区房管处
3、麒麟区质安站
4、麟区基建处
5、麟区南城门广场管理处
6、麒麟区寥廓公园管理处
7、麒麟区珠江源广场管理处
8、麒麟区龙潭公园管理处
9、麒麟区白石江公园管理处
10、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
所属单位均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彩云路东延线、常青路、东过境珠街连接线等市政道路建设稳步推进,水石路、寥廓南路南延线、珠江源大道3条市政道路按时竣工通车。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配套管网、西河景观生态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云南珠江源霞客泉康养山庄项目、龙井路、月雨路延长段、靖宁路、永乐路、水寨路等新建项目前期工作正加快推进,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2、城市更新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麒麟区城市更新专家库,从“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余包容、创新活力、社会满意度测评”等9个方面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围绕城市内涝、蜘蛛网、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提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问题、城市风貌提升、烂尾楼清理整治等方面排查“城市病”,制定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围绕优化城市交通体系,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老城区、老厂区、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城市生态修复,城市风貌提升等方面谋划包装城市更新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盘活城市低效闲置资源资产,鼓励引导业主和社会资本参与,有序推动实施更新改造。
3、住房保障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实施投资约5.12亿元的171个13553户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建筑面积127.31万㎡。加快推进寥廓街道西关街、建宁街道煤建西村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完成2021年第一批农房抗震改造390户,第二批177户正在有序推进中,预计2022年3月完工;拉网进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农村住房均达安全稳固标准;完成南部新城安置房一期主体施工及外工程建设,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得到较好保障。
4、公园广场管理高效有序。全面加强公园广场、市政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长效常态巩固全国文明城、卫生城、园林城、森林城创建成果。开展寥廓公园生态治理项目,可研和招标等前期工作;积极探索管理新模式,逐步解决因管养经费过度依赖财政而导致经费不足、管理水平低下的问题。珠江源广场提升改造工程正加快推进,公园广场景观质量和精细管理进一步加强。
5、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逐步规范。深入贯彻落实《曲靖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麒麟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不断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活动,强化对物业服务管理各方主体的监管,物业管理乱象得到较大转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44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442.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116.9万元,增长215.72%,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新建项目建设,新增水石路ppp项目建设还贷预算;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预算,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支出,所以导致2022年项目经费预算在2021年预算基础上增长迅猛,人员经费在2021年预算基础上大幅压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442.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442.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442.45万元(本级财力29442.4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116.9万元,增长215.72%,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加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项目建设投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442.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44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69万元,下降17.25%,主要原因是麒麟区财政收入紧张,相应压缩了公务员绩效工资支出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所以基本支出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29012.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708.7万元,增长360.25%,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加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增水石路ppp项目建设还贷;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增加,所以本年项目建设资金预算增速迅猛。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2年全年预算安排支出29442.45万元,其中:
208050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52.21万元,用于支付机关退休人员2022年生活补助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95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在职人员2022年度养老保险;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7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在职人员2022年度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13.58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在职人员2022年度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42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2022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
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295.79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在职人员2022年度人员工资经费及公务费;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1657.87万元,用于支付ppp项目绩效评价服务费、水石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PPP合同项下政府负有支出责任的补助资金支出、南盘江治理麒麟段拆迁户过渡安置补助资金支出、非说收入返还专项资金支出、温泉劳务费支出以及机关工作经费支出。
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525.99万元,专项用于麒麟城片南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配套建设资金及配套管网运营服务费补贴资金支出;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595.5万元,专项用于省级示范村统贷资金区级配套利息支出及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
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支出12233万元,专项用于麒麟区来旧校区改造建设专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5.29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在职人员2022年度人员住房公积金。
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0.98万元,专项用于2005年后新进机关人员享受住房补贴的专项资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33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细化后分别为:
30101基本工资支出10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14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支出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2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62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1万元,项目支出16248.9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细化后分别为:
30201办公费支出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5水费支出2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00万元);
30213维修(护)费支出1389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898.99万元);
30226劳务支出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支出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9福利费支出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支出2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细化后分别为:
30302退休费5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7医疗费补助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265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655.37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细化后分别为:
30905基础设施建设1265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655.37万元)。
5.310资本性支出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细化后分别为:
31010安置补助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42.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116.9万元,增长215.72%,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新建项目建设,新增水石路ppp项目建设还贷预算;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预算,压缩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支出,导致2022年经费预算在2021年预算基础上增长迅猛。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区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与区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类,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4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4.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增减变化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无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8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7.94%。其中:国内接待费预计支出5.8万元,预计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学习、工作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接待开支从简、从严的原则,节约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较上年下降0.4万元,下降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下降0.4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0%,主要是本年公务用车运行较上年减少,运行维护成本下降。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本年公务用车购置没有增加,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上年持平。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项目11个,财政安排29012.36万元。分别是:PPP项目绩效评价服务费补助经费66万元、保障安居工程项目专项资金12233万元、非税收入返还194万元、南盘江治理麒麟段拆迁户过度安置补助资金108万元、曲靖市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项目PPP合同项下政府负有支出责任的补助资金1225.99万元、省级示范村统贷资金区级配套利息专项资金30万元、水石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PPP合同项下政府负有支出责任的补助资金11089.87万元、温泉开发办日常管护经费50万元、住建局机关工作经费150万元、麒麟区南片区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补助资金2300万元、麒麟区农村危房改造及拆除专项资金1565.5万元。
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
我部门2022年重点项目为:曲靖市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省级示范村统贷资金区级配套利息专项资金项目、麒麟区农村危房改造及拆除项目、水石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南盘江治理麒麟段拆迁户过度安置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非税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医疗费补助: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30.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69万元,下降17.26%,主要原因是麒麟区财政收入紧张,相应压缩了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所以基本支出经费相应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0.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商品和服务支出41.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5%,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0677.41万元(净值20252.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934.6万元,固定资产1082.42万元,净值658.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万元,净值0.23万元,其他资产659.1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08.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04.28万元,长期待摊费用减少4.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4.4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8项,账面原值51.0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2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9.16万元,其中出租资产901.7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9.16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一)
一、项目名称
曲靖市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二、立项依据
曲发改地区【2016】39号: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项目实施单位
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16年4月28日项目完成了项目社会投资人的招投工作,中标单位为: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8月29日由曲靖市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完成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工作,合资公司名称为:曲靖宇禾水业有限公司。公司所属的麒麟区南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采取PPP模式进行建设、管理、运营、移交。经营期限为30年。项目位于沿江街道恭家坝南盘江西侧。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8万立方米/日,分2期实施,一期建设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二期建设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期建设的主要内容有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A/A/O生化池及污泥回流泵房、二沉池、高效混凝沉淀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加药加氯间、贮泥池、调理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变电所、除臭系统、机修仓库、进出水仪表间、综合楼、中水回用泵房等。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自2018年6月进入运营期以来,麒麟区政府大力支持项目公司工作,2018年拨付51.73万元、2019年共计553.81万元,2020年拨付1687.72万元,2021年拨付493.27万元污水处理费,2022年拨付1225.99万元,共计拨付4012.52万元,拨付的资金主要与项目融资贷款本息、运营成本、股东双方合理利润的分配支出,2022年麒麟区财政局安排预算内资金1225.99万元,拨付的资金将全部用于项目融资贷款本息、运营成本、股东双方合理利润的分配。
七、项目实施计划
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于2017年4月正式开工,2017年9月30日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8年3月完成主要设备的安装工作,2018年4月具备单机调试条件,2018年5月10日达到通水条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批复污水处理厂2018年6月20日进入试运营阶段,2019年7月1日进入正式商业运营,目前处于正式运营阶段;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的实施,有力填补了城南片区污水处理的空白,有效解决了城南片区、金江生态园区、山地城镇金麟湾片区、三宝片区、温泉片区及罗汉山物流园区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该工程实施后,可提高中河及南盘江的水质,可改善城市市容,提高卫生水平,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有效保护城市水体,改善曲靖市的投资,旅游环境,对完善中心城市基础配套设施、促进麒麟城市发展、改善麒麟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对实现麒麟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二)
一、项目名称
省级示范村统贷资金区级配套利息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专项低息贷款支持云南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85号)《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15—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农危改办函〔2016〕18号)等。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东山镇、越州镇、沿江街道、文华街道负责具体实施。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15年东山镇克以黑、沿江街道新圩七组2个省级危改示范村按照规划设计方案需建设的6项内容(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工程、公厕建设工程、道路硬化工程、供水工程、农村道路照明工程),完成投资235万元。
2016年东山镇咱得、越州镇潦浒五组、沿江街道余家圩九组、文华街道桂花二组等4个省级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作示范村,因资金没有到位,只建设部分工程,没有全面实施,实施污水处理工程6座,新建及提升改造生活垃圾池39个,新建公厕20座,安装路灯223盏,道路绿化4800米,村内道路硬化长4340米217000平方米,完成投资1156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云南省2015-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项目主要涉及基础设施部分,主要是六项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工程、公厕建设工程、道路硬化工程、供水工程、农村道路照明工程。
2015年省级示范村为东山镇克以黑和沿江街道新圩七组,2016年省级示范村分别为东山镇咱得、越州镇潦浒五组、沿江街道余家圩九组和文华街道桂花二组等4个。
六、资金安排情况
麒麟区2015、2016年度省级统贷项目6个共贷款1200万元,统贷项目贷款利息由省、市、县三级按照1:1:1比例予以承担,2022年区级承担配套利息3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15年度省级示范村项目于2017年5月底前竣工,2016年度省级示范村项目2017年12月底竣工。2018年完成了6个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的验收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麒麟区省级示范村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要求,实施环境管理从城市向农村延伸,从治标向治本延伸,从硬件建设向软件建设延伸,持续抓好环境污染源的全面治理,全面实施绿化美化,全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改善农村“脏、乱、差”的环境面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三)
一、项目名称
麒麟区农村危房改造及拆除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一)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2019〕8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建村〔2019〕101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0〕46号)、《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社〔2020〕291号)等。
(二)农村危房拆除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麒麟区2020年农村危房拆除实施方案>的通知》(麒住建联发〔2020〕2号)等。
三、项目实施单位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任务分解上级下达任务、技术指导和督查检查,东山镇、越州镇、茨营镇、三宝街道、沿江街道、珠街街道、潇湘街道共7个涉农镇(街道)负责具体实施。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一)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
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自主建设为主,最大限度调动起广大农村群众自力更生建设和改善住房安全的积极性,政府给予技术帮扶指导并对建设有困难的农户给予部分资金支持。加固改造工程应符合《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技术指南(修订)2018》,施工质量符合《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验收指南》要求,遵循“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简单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上级补助资金首先满足结构体系安全加固改造项目,禁止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能无关的用途,确保改造后的房屋达到7度抗震设防烈度要求;拆除重建要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中关于住房建设及安全的有关标准,确实帮助和引导农村群众把危房拆除重建为抗震性能好、功能完善,经济实用、造价合理的房屋,新建的住房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镇村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异地建房的要拆除原危房,并腾让宅基地。
(二)农村危房拆除
对东山镇、越州镇、茨营镇所有村(社区),三宝街道、潇湘街道、珠街街道的山区村(社区)所有农村闲置危旧房屋进行拆除。三宝街道、沿江街道、珠街街道涉及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坝区村(社区)结合实际参照推进。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
1.完成全区动态调整新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改造后的危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要求。
2.完成全区1000户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加固改造工程施工质量符合《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验收指南》要求,拆除重建要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中关于住房建设及安全的有关标准,,确保改造后的房屋达到7度抗震设防烈度要求。
(二)农村危房拆除
完成全区农村闲置危旧房屋拆除6000户,完成拆除后垃圾清运,复垦复绿等工作,基本达到农村闲置危旧房屋“清零”的工作目标。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一)农房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
1.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投资201.6万元,中央、省补资金2.1万元/户(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4万元/户,省级补助资金0.7万元/户)。
2.农房抗震改造计划投资1000万元,中央、省补资金1万元/户(其中,中央补助资金0.613万元/户,省级补助资金0.387万元/户)。如另有其他补助资金,另行文通知。
(二)农村危房拆除
农村危房拆除计划投资363.9万元,拆除按照500元一间(参照老房子长宽高10米×4米×6米一间尺寸标准)给予镇村工作经费补助;拆除后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按照每间1000元标准给予镇村工作经费补助;复垦复绿费用按照每间1000元标准给予镇村工作经费补助。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
第一阶段(2020年3月底前)宣传发动: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020年4月)项目报审:各镇、街道确定改造对象,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第三阶段(2020年4月—10月)项目建设:组织人员、材料和资金,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四阶段(2020年12月底前)检查验收: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总结,做好迎接省、市的督查检查准备工作。
(二)农村危房拆除
第一阶段(2021年4月底前)组织拆除:危房存量经区级批准确定后,各镇(街道)迅速制定危房拆除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动员,组织启动危房拆除工作。
第二阶段(2021年11月底前)组织验收:危房拆除完成后,由村(社区)向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对危房拆除工作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街道)实施的危房拆除户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
(1)建筑垃圾清运标准。拆卸的木柱、木材等建筑垃圾必须清运完毕或锯成烧柴码放整齐,农户需要留用的砖、石、门窗等建筑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堆放有序。
(2)复垦复绿标准。房屋拆除后的宅基地,回填土必须整理平整,并栽植树木或种植蔬菜、撒草绿化等。
(3)档案材料标准。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供的模板建立危房拆除档案,档案能够清晰反映户主信息和拆除房屋的面积、层数、结构及拆除前、拆除中、拆除后的照片等信息。
第三阶段(验收结束后)兑现补助:区级验收结束后,按照资金补助相关要求,及时拨付给镇(街道)。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
深入推进农房抗震改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总体工作部署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关于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相关指示的重要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成效和提高全省农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抓手。做好农房抗震改造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提升为目标,逐步扭转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最大限度保障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农村危房拆除
坚决坚持“一户一宅”要求,对已有安全住房户另外还有危房的进行拆除:新建有安全住房,旧房是危房的动员拆除;子女有安全稳固住房仍居住危房的老人户,动员老人与子女并户共同生活后拆除危房;如危房还要用于养殖畜禽等,必须修缮加固成为安全住房后方可使用,不排危则必须拆除。危房拆除后,原宅基地因地制宜处理,确保麒麟区农村闲置危旧房屋存量“清零”。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四)
一、项目名称
水石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PPP合同项目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曲靖市麒麟区人大会议决定将水石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PPP合同项下政府负有支出责任的资金纳入区级财政中长期预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水石路从益宁街道水寨路口至三宝街道石宝山温茨公路路口,道路全长9.794854公里,规划设计红线宽50米,双向6车道,包括征地拆迁、道路建设、综合管廊建设、道路周边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绿化亮化、附属设施建设、辅道路口改造等,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72820.46万元,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64900.46万元,建设期利息为7920.00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72820.46万元,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64900.46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88330.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651.70万元,预备费12918.47万元),建设期利息为7920.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征地拆迁、道路建设、综合管廊建设、道路周边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绿化亮化、附属设施建设、辅道路口改造等。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性补助,建设期2年(第1、2年),运营期13年(第3-15年)。
曲靖市麒麟区水石公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PPP合同项下各年度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236899.33万元纳入区级财政中长期预算,具体如下:
(一)第一、二年为建设期,补助资金为零;
(二)第三年,补助资金:13625.87万元;
(三)第四年,补助资金:14443.14万元;
(四)第五年,补助资金:15290.36万元;
(五)第六年,补助资金:16177.67万元;
(六)第七年,补助资金:17102.40万元;
(七)第八年,补助资金:18057.25万元;
(八)第九年,补助资金:19026.04万元;
(九)第十年,补助资金:19974.85万元;
(十)第十一年,补助资金:20833.10万元;
(十一)第十二年,补助资金:22692.17万元;
(十二)第十三年,补助资金:21727.74万元;
(十三)第十四年,补助资金:21767.51万元;
(十四)第十五年,补助资金:16181.23万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计划安排预算支出11089.87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2年,按照麒麟区人大决议文件水石路ppp项目合同2022年政府支付费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水石路从益宁街道水寨路口至三宝街道石宝山温茨公路路口,道路全长9.794854公里,规划设计红线宽50米,双向6车道,包括征地拆迁、道路建设、综合管廊建设、道路周边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绿化亮化、附属设施建设、辅道路口改造等,该项目实施后提升了城乡人居环境,改善乡村道路环境。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五)
一、项目名称
南盘江治理(麒麟段)拆迁户过渡安置补助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盘江综合治理(麒麟段)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工作指挥部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南盘江治理(麒麟段)工程快速推进,专门成立指挥部,对南盘江治理项目拆迁补偿、过渡安置等进行部署。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盘江综合治理(麒麟段)土地及地上附作物征收补偿工作指挥部
四、项目基本概况
南盘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麒麟段,房屋征收拆迁中,支付部分被拆老村不能及时安置被安置户的过渡安置费,经测算,2021年需安置的户数约为150户、600人,按照150元/人·月测算,区级财政每年需承担过渡费用108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南盘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麒麟段,房屋征收拆迁中,支付部分被拆老村不能及时安置被安置户的过渡安置费,经测算,2021年需安置的户数约为150户、600人,按照150元/人·月测算,区级财政每年需承担过渡费用108万元。每年由村小组申报(申报资金细化到月份),村(社区)初核并公示,街道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拨付;资金拨付对象为房屋拆除后没有住房的农户。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计划安排预算支出10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由村小组申报(申报资金细化到月份),村(社区)初核并公示,街道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拨付。
八、项目实施成效
确保南盘江治理项目一期、二期工程顺利推进,确保拆迁安置户平稳过渡,保证拆迁安置户过渡补偿到位。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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