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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8-18 20:58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401000

麒麟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麒麟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麒麟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以及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权限内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实施意见,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麒麟区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负责辖区内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1.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创新“532工作模式”,持续开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专项行动,全区有1002户1984人识别为兜底保障对象。一是吃透政策,强化责任压实、统筹协调、问题导向、步调统一、督查指导“五到位”把底兜准。二是及时保障资金,第一时间完成人员信息核对、第一时间按程序向财政申请用款、第一时间依托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及社银一体化系统足额发放救助资金,落实“三个第一”把底兜住。三是注重长效,发挥“两个作用”把底兜牢,切实发挥低保精细化“动态管理”作用和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

2.提升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完成养老机构消防改造4家,申报服务质量提升和改造项目3个;年内实现“儿童之家”全覆盖。提升人员队伍工作水平。开展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现场实践指导等形式,打造养老、助孤、扶残、救乞四支队伍,提升“老、小、残、乞”服务人员能力水平,及时发放2021年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发放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费及助学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丰富活动载体助推关爱。做到与业务、创文、创建文明单位、党员“双报到”相结合,定期开展主题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免费的志愿服务;围绕社会工作宣传周“专业社工•守护儿童•托起希望”主题,对160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六一走访慰问活动,组织社会组织在多个镇(街道)开展主题活动;定期对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困境儿童开展走访、巡访。完成318名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提高机构服务风险防范意识;坚持现场反馈问题、指导解决问题、后期防止问题的原则,持续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人员安全;疫情期间,实行责任包保,重点防控、精准防控,确保了养老服务机构、殡仪服务机构安全。

3.着力做好“建、管、治、改、办”五方面工作。一是推进17个村(居)民小组办公房建设工作。二是做好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投资230万元,新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依托城市党建及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推行“政府+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工作模式,实施区级“三社联动”项目3个;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开展主题活动并实施救助项目;完成新建小区、麒麟中心城区道路命名工作、创文电子地图信息更新工作,牵头完成麒陆线联检工作;围绕三年行动方案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婚姻管理,大力引领婚育新风。三是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积极推广创新“1345”社区治理服务模式,加强城乡社区科学民主治理,实施省级社区治理试点项目2个、省级社工站建设试点项目1个。四是巩固殡葬改革成果。火葬区全覆盖,火化率100%;坚持党员干部带头拆、群众自觉主动拆、部门联合强制拆的原则,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殡葬服务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殡仪服务公司收费项目和标准。五是认真办理婚姻收养登记。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麒麟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麒麟区民政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2.麒麟区第一社会福利院(属于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3.麒麟区救助管理站(属于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

4.麒麟区救灾扶贫基金会(属于民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5.麒麟区殡葬管理所(属于民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6.麒麟区殡仪馆(属于民政局下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麒麟区民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其中民政局机关实有在编车辆3辆,救助管理站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车未纳入车改范围,实有车辆1辆,麒麟区殡仪馆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车未纳入车改范围,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民政局年度收入合计1404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06.08万元,占总收入的96.1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38万元,占总收入的3.83%。与上年对比减2838.33万元,16.8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工资调整增资;二是单位城乡社会救助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救助人员减少,救助经费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民政局年度支出合计1531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70.07万元,占总支出的87.31%;项目支出1943.58万元,占总支出的12.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2.52万元,减幅5.2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工资调整增资;二是单位城乡社会救助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救助人员减少,救助经费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70.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11.5万元,7.68%,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工资调整增资;二是单位城乡社会救助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救助人员减少,救助经费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02.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6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民政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3.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8.92万元,16.06%,主要原因:2020年增加由曲靖市经济开发区转入的殡仪馆建设经费300万元,列入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村(社区)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支出,2020年上年结转收入100万元,主要用于各村(社区)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支出。

2.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2020年上年结转收入20.8万元,2020年已经全部支付完成,主要用于麒麟区范围行政区划和地名命名工作经费支出。

3.麒麟区珠街涌泉老年体育场地建设经费6.5万元,已于2020年全部下拨至珠街街道,主要用于麒麟区珠街涌泉老年体育场地建设补助支出,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

4.麒麟区殡仪馆非税返还补助,2020年由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非税收入返还支出310.2万元,2020年已经全部支付完成,主要用于殡仪馆建设工程支出,已投入使用。

5.村级公墓建设补助项目,上年结转收入12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2020年已全部支付各镇(街道),主要用于村级公墓建设补助,项目已验收投入使用。

6.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支出1158.07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街道的“儿童之家”建设以及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质改造工程支出,项目已经全部完工投入使用。

7.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项目支出20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支出,2020年已全部支付完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96.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与上年对比减少916.09万元,降幅6.23%,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工资调整增资;二是单位城乡社会救助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救助人员减少,救助经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其中: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涉老团体工作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4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9%。其中:2080201行政运行支出261.1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人员经费支出;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40.6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经费支出;2080208政权和社区治理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范围村(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补助以及2021年预拨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支出;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83.93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扶贫基金会人员经费及民政局机关非税返还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9.3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998.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死亡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134.27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孤儿生活补助支出;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97万元,主要用于80周岁以上老人长寿补助支出;2081004殡葬支出1967.87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范围惠民殡葬补助支出;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143.4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下属单位人员经费支出;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731.28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范围残疾人生活补助及护理补助支出;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217.2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377.4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82002流浪其他人员救助支出158.89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4.37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特困人员救助支出;20821021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97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支出;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21.28万元,主要用于“两岸”人员生活补助支出;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下属单位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5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42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下属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2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7.9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2210203购房补贴1.34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95万元,支出决算为13.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相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年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缩就缩的原则,“三公”经费持平。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7%。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13.64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3.2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年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缩就缩的原则,“三公”经费相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4万元,占97.77%;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占2.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6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主要用于麒麟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殡仪馆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殡葬改革工作、社区治理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2020年无国(境)外接待费用发生。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2.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1.19万,增长108.48%。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增加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劳务费支出;二是全方位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增加印刷制作宣传资料费等。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基层政权建设、殡葬改革、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等保障民政业务工作开展完成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麒麟区民政局资产总额12575.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67.73万元,固定资产9747.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30.00万元,无形资产1130.1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0.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0.22万元,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8.7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7298.4平方米,账面原值1535.5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8.0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麒麟区救灾扶贫基金会和麒麟区殡葬管理所无任何固定资产,合并民政局机关办公,在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中显示单位4个。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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