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501000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主要履行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出租汽车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职责。
2.机构人员情况。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内设6个科室,下属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麒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麒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麒麟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79人。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管理形成常态长效;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严防严控,全力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建成运用“智慧城管”,确保城市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积极经营城市,促进城市管理形成长效常态,确保城市健康、有序、良性发展。推进违法违章建设专项整治,联合市级规划部门对城区建设的总体要求,继续稳控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切实保护并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其中:因麒麟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临时机构,2020年度决算与麒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合并为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本级))。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本级)
2.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3.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
4.麒麟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8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2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00人,是城市管理协勤人员。
离退休人员17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部门决算表因金额单位转换,可能存在尾数误差;相关情况说明数据取自部门决算表,也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4736.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17.70万元,占总收入的97.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18.82万元,占总收入的2.16%。
与上年对比减少3606.37万元,下降19.66%,主要原因是因各级财力有限,减少重点工作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经费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等专项工作经费的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539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67.86万元,占总支出的45.27%;项目支出8424.02万元,占总支出的54.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158.45万元,下降25.10%,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项目、提升人居环境项目、职工工资正常晋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67.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52.29万元,下降52.34%,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减小。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99.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68.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24.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93.83万元,增长42.05%,主要原因是曲靖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护经费、城市道路保洁经费、清扫管护面积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道路清扫保洁管护经费支出2681.1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购买环卫车辆设备等;
2.生活垃圾应急转运经费支出310.95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曲靖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应急转运富源垃圾处理场费用;
3.绿化景观节点打造和游园建设启支出384.63万元,主要用于新建永兴园、南韵园、嘉合园、东关游园、曲幽园、双友游园等游园建设项目,街边绿化提升改造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74.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4%。与上年对比减少3328.43万元,下降18.70%,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减少,减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经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等专项工作经费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
2.卫生健康类(类)支出270.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
3.城乡社区(类)支出1329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2%。主要用于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61.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0万元,完成预算的97.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0万元,完成预算的9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支出,公务用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58万元,下降39.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0万元,下降72.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8万元,下降20.8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支出,公务用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占16.24%;公务接待费支出9.8万元,占83.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是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资产总额18924.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60.40万元,固定资产14463.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78.52万元,无形资产221.7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2.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99.3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25.59万元,在建工程增加51.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196.86平方米,账面原值203.8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5.3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0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501111
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