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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 2022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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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3-12-13 14:38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8801000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

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潇湘街道办事处是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组织领导街道区域内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依法开展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公共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会保障、双拥、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及征兵工作,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做好辖区内市容卫生、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办理辖区居(村)民公共事务,指导督促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防空、防汛、防震、交通管理、抢险救灾等工作;向上级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为人民服务工作;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主要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5亿元,1—9月在库项目31个,计划总投资79854万;完成投资57550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15.1%;全面抓实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截至目前,企业净增长335户,完成进度80%;个体净增长1365户,完成进度101.41%。

2、城市品质不断提升。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通过“幸福麒麟APP”,促进创文网格管理常态化,划分7个巡查网格,实行“1+1+8”的巡管方式做好日常工作;常态化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和违法违规建筑管控工作,城管执法中队行政处罚案件1861起,处罚金额180320元,清除卫生死角21处,清理乱堆乱放、建筑垃圾591吨,拆除城区违法违规加层3户面积180平方米。全面开展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累计召开相关中心理论组学习会、工作业务培训会、推进会、调度会16次,排查自建房13027栋,同时全面对房屋进行安全质量鉴定;张贴警示黄牌4栋、出具房屋安全隐患整改及排查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完成房屋安全鉴定房屋125栋。抓好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推进小区长效管理,帮助指导2个小区新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剩余30个正积极申报中,28个小区完成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申报。顺利启动南城门九组特色商业街区建设项目,加强对南关花市、南关彩妆街的宣传和推介力度,持续提升南关花市、南关彩妆街的商业美誉度;在4个城市社区建成虎跃鲜果、丰滇鲜生、蔬鲜果汇等小区农超5个;全面完成“廖玉游园”公园项目建设,为群众新增更多便捷、实用的休闲活动空间,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宜居品质。

3、城乡融合统筹推进。全面完成37个村(居)民小组村庄规划和6个村(社区)“多规合一”规划编制;确定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选址,推进潇湘集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规划编制工作。持续贯彻脱贫攻坚政策,建立完善三级风险监控信息库,开展8次动态排查和核实工作,认真排查梳理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对风险人群应纳尽纳;投资400余万元,实施沙坝、石灰窑、冷家屯村委会联户路建设和石灰窑村委会种植基地4个扶贫项目。积极推进沙坝升官屯田园综合体建设,完成村庄绿化1350平方米、小广场建设200平方米、村内串户路硬化4300米;推进潇湘村委会区级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安装门头架128户27184.22平方米、外立面改造120户4414.21平方米,集镇道路铺设雨、污管网1832.6米,硬化村内道路5187.2平方米,铺设人行道994.58平方米,绿化3500平方米;建成沙坝村委会古城小组和石灰窑村委会北冲小组2个村庄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完成户厕改造320座,公厕3座,完成潇湘村委会平坡、大碌碑、小碌碑村民小组3个“美丽移民新村”项目建设;建成潇湘村委会小碌碑村民小组精品示范村,创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星级村小组14个、二星级村小组16个、三星级村小组7个。完成烤烟1.23万亩移栽和163万公斤烤烟收购任务;流转土地550亩;种植10000亩特色水果、500亩蔬菜种植、1200亩食用玫瑰,因地制宜发展藤椒400亩、金银花200亩、高端食用菌300亩;申报地方特色“绿色食品牌”2个;发展家庭农场1家、区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1家。

4、民生保障扎实有力。全面实施社会保障、低保救助等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养保26938人,做到符合参保条件的应保尽保;严格规范低保审批程序遵循张榜公示、三级审批制度,现有农村低保268户、435人发放金额1760625元,城市低保155户214人发放金额1226388元,做好高龄、残疾人、孤儿等社保补贴发放工作;搭建街道级劳务输出平台,举办劳动力外出务工招聘会3场,输出建档立卡贫困户437人、一般劳动力3100余人;建成示范创建型退役军人服务站2个,打造金麟社区老年幸福餐桌,在金麟社区联合养老服务公司建成“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金麟鸿康养老服务中心。全面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核查2018年—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草原生态补贴农户等补贴19074人;核查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草原生态补贴农户等补贴11626人。大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残疾人托养项目稳步推进,完成签约212人,签约96.3%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0189人免费为2945人名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规范化的健康体检工作,体检率55%。充分发挥潇湘中学与区四中联合办学优势,持续扩大山区教育资源供给,继续抓好冷家屯村级幼儿园建设;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投入104万元,对石灰窑、红庙、沙坝、冷家屯等小学进行维修改造;抓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辖区校园实现了一键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全覆盖,潇湘红庙小学、潇湘街道吉祥幼儿园、翰森贝迪金麟湾幼儿园获得市级“平安校园”称号;全面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入户家访10次,实现了零辍学目标。

5、基层治理成效显著。严格贯彻落实各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设置马场收费站交通卡点检查各类入(返)曲车辆5719辆,查验入(返)曲人员8624人;常态化设立3-7个核酸采样点,完成采样45万人次;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网格化包保责任制,划分防控网格325个,设置网格员535人,加强对重点人群进行采样、流调、健康监测等,目前辖区无本土病例发生。依托“幸福麒麟、9+X”APP,推行“大数据+网格化”治理模式,4个社区统筹设置67个网格点,670余名网格员,实现“一网统筹”格局;开展养老诈骗、命案防控三年行动、防范特殊人群权益被侵害、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等专项行动,认真梳理存在风险隐患,建立工作台账,逐步化解,坚决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各项部署安排;坚持以家庭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排查风险家庭74件,明确包保化解责任,全力预防化解家庭安全风险;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所所对接”17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及援助指引96余人次,培育“法律明白人”45人,申报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示范”5家,创成平安村(社区)2个,无传销村(社区)2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323次,发现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辖区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伤亡控制指标为0。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以“标准促提升”、以“示范促引领”,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打造食品安全户10户。

6、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进一步压实生态文明责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接到的各类交办件,除长期坚持的,其余已基本完成整改;全面开展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摸底排查,排查2村(居)民小组29、点位41个。有序推进潇湘水库径流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完成红庙社区犀牛塘至潇湘水库大坝口段河道治理项目招投标工作,北干渠修复5.4公里;开展潇湘水厂一期工程—升官屯饮水工程至平坡饮水工程管网联通4.1公里,完成华龙坡、平滩子、羊毛子3个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街道级河长巡河754次,村级河长巡河1545次,巡河率100%;推进“河长清河行动”和河湖库渠“清四乱”专项行动,整治河道42公里,清理垃圾160余吨。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成四旁义务植树13.6万株、人工造林及生态修复580亩、病虫害防治4000亩;建设专业扑火队营房810平方米,建成寥廓山南坡及潇湘谷原始森林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隔离带项目7公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2.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综合执法队

3.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财政所

4.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5.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收入合计45,087,91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19,963.17元,占总收入的73.0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167,953.13元,占总收入的26.9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752,948.13元,增长35.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61,799.78元,增长34.05%;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增加3,391,148.35元,增长38.6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人员经费增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加其他收入增加是麒麟区红十字会拨入潇湘街道沙坝村委会升官屯乡村振兴试验示范项目建设经费5000000元,中央及省公益林补偿经费6902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支出合计36,662,784.03元。其中:基本支出18,742,108.41元,占总支出的51.12%;项目支出17,920,675.62元,占总支出的48.8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48,671.55元,增长9.0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719,702.09元,下降26.39%;项目支出增加9,768,373.64元,增长119.82%;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五险一金、工会经费、福利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中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资金、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42,108.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63,277.3元,占基本支出的61.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78,831.11元,占基本支出的38.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20,675.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潇湘街道2021年沙坝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500,000元;用于发放2022年清扫保洁人员经费2,869,600元;用于2021年潇湘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费5,171,100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399,000元;用于潇湘街道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30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农机购机补贴163,800元;主要用于“厕所革命”项目支出677,000元;用于2021年草原生态补助170,390元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64,564.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82%与上年相比增加8,006,400.74元,增长32.6%,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财政增加了农田建设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64,21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 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308,679.9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95,963.73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000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42,993.30元、事业运行支出896,582.90元,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财政所及党群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等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9,62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1,09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579,402.052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6,676元,主要用于敬老院人员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4,257.6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8,8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1,701.76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004.72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28,920元,主要用于原小乡干部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336.14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523,71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2,950.7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3,743.5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9,936.9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37,080.40元。主要用于潇湘街道村社区干部参加社会保险补助经费。

   5.节能环保(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潇湘街道2021年沙坝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500,000元; 

6.城乡社区(类)支出3,573,33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7%。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支出703,738.9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869,600元,主要用于清扫保洁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经费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15,325,884.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6%。中,事业运行支出2,655,794.01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潇湘街道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63,800元,主要用于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农机购机补贴;农村社会事业支出677,000元,主要用于“厕所革命”项目支出;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170,390元,主要用于2021年草原生态补助;农田建设支出5,171,100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服务费;其他农业人农村支出388,800元,主要用于人畜分居工作经费。 

8.住房保障(类)支出606,0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606,017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50,670.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其中事业运行支出650,670.38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1年-2022年冬春救助;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潇湘街道石灰窑村委会抗旱专项经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1年街道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同城不予接待,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街道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同城不予接待,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5,414.25元,减少1,436,633.68元,下降28.61%,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部分计划未开展;二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111,039,808.78元,其中,流动资产16,349,088.93元,固定资产26,285,919.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增加68,404,80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535,110.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2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市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区财政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8801111

附件:

附件1: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20231208033438529.xls

附件2: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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