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8043501000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到区委、区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信访问题,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及突发信访事件。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曲靖市麒麟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曲靖市信访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巩固好“退三”工作成效,全力确保群众进京到非接待场所和群体越级到省上访双为零。二是建成麒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正常运转,发挥效用。三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大网上信访办理力度,提升办理质量,使群众通过网上信访、来电来信访的占比达50%以上。四是综合应用调解、打处、稳控等措施,集中力量化解一批信访积案。五是“信访三率”稳步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监督检查科、事业科、办公室、体制改革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59.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43万元,占总收入的97.1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9万元,占总收入的2.8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6.96万元,下降17.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17万元,下降16.7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信访维稳经费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6.79万元,下降40.2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减少信访问题联合工作补助经费的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5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84万元,占总支出的73.41%;项目支出95.55万元,占总支出的26.5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3.67万元,下降15.0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0.64万元,下降0.24%;项目支出减少63.02万元,下降39.7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信访维稳经费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3.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7.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5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建设专项资金26.37万元。
2.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31.78万元。
3.单位实有信访工作经费9.96万元。
4.驻京劝返工作经费14.91万元。
5.信访工作经费12.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3%。与上年相比减少70.17万元,下降16.7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信访维稳经费减少,导致本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7.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7%。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事务的基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休人员的工资、生活补助支出以及开展其他就业补助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开支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1.7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俭,未发生车辆维修维护费0.08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未发生车辆维修维护费0.08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信访维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6万元,比上年减少0.62万元,下降3.5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单位厉行节俭,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下降。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资产总额53.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57万元,固定资产33.9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43501111
附件1: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x
附件2: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2023年度绩效自评表_批注版_2024110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