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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8-18 19:43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2201000

 

麒麟区纪委监委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麒麟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麒麟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麒麟区纪委与麒麟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麒麟区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麒麟区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有三项主要职能: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主要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案件8件8人;开展煤炭资源领域、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给予党纪处分2人;在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整治中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8个;在村(社区)换届工作中,共对4559人开展廉政审查。

2.开展市、区脱贫攻坚联合督战4次、专项检查5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0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1件2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

3.受理信访举报717件,立案审查调查176件17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7人,采取留置措施18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为8人容错纠错,为2人澄清正名;有4人主动投案,14人主动说明问题;组织全区党员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配合区委开展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体验式”警示教育活动;发出纪检建议书7份、监察建议书3份;到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

4.配合参与省、市纪委监委办理“3·06”等5个专案;坚持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为主,同时主动向区委报告,实现“两个领导”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制度优势转化为明显治理效能。

5.探索乡贤参与村(居)务监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并举办了全市现场观摩会;出台《信访预警提醒工作办法》,定期对信访举报进行综合分析,共发出3份预警提醒函;出台《对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工作办法》,释放执纪执法正向激励作用,对2名受处分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出台《麒麟区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制度》,促进基层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6.开展了三轮巡察,对108个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完成了五届区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融入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与省、市同步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巡察,向会泽县派出“助攻式”巡察组2批3个组;严格落实省委巡视办县级联系点制度;建立“双反馈双督促”工作机制,规范开展“村社直巡”,探索开展“巡审结合”。

7.牵头开展创文督查43次,督促整改问题3704个,通报处理3家单位、68人;紧盯疫情防控开展监督,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40人,通报典型问题2期;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督查。

8.聚焦思想指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知识测试等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组织参加省、市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3次,推动纪法意识入脑入心;通过整合、公开遴选,进一步充实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解决基层办案能力和办案力量不足问题;坚持严管厚爱,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一律初核,共组织处理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对履职不到位的1名镇纪委书记和3名纪检监察组长进行约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麒麟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麒麟区纪委监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麒麟区纪委监委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10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部门决算表因金额单位转换,可能存在尾数误差;相关情况说明数据取自部门决算表,也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收入合计2684.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4.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与上年对比增加997.76万元,增长59.1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曲靖市麒麟区廉政教育中心项目(谈话点建设)、乡贤工作、创文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支出合计282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94万元,占总支出的38.14%;项目支出1748.05万元,占总支出的61.86%。

与上年对比增加1250.29万元,增长79.3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曲靖市麒麟区廉政教育中心项目(谈话点建设)、乡贤工作、创文工作、脱贫攻坚工作、专案工作、巡察工作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纪委监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7.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1.31万元,增长48.35%,主要原因: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人员经费支出1041.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7%。

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纪委监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8.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8.98万元,增长105.88%,主要原因:曲靖市麒麟区廉政教育中心项目(谈话点建设)、乡贤工作、创文工作、脱贫攻坚工作、专案工作、巡察工作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曲靖市麒麟区廉政教育中心项目(谈话点建设)支出500.00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项目已立项,前期建设中。

2.专案工作支出499.0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日常保障及陪护人员工杂费。

3.巡察工作支出211.00万元,主要用于巡察支出,完成了年度任务。

4.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51.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

5.创文工作经费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建宁街道、金牛社区、潇湘街道创文工作经费补助。

6.乡贤工作支出44.00万元,主要用于12个镇、街道探索乡贤参与村(居)务监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在麒麟区举办了全市现场观摩会。

7.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35.80万元,主要用于挂钩点潇湘街道石灰窑村委会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8.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经费24.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廉政文化建设。

9.镇(街道)纪委委员办案补贴14.7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镇(街道)纪委委员办案补贴。

10.“四下乡”捐款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东山镇工作经费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5.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50.29万元,增长79.3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曲靖市麒麟区廉政教育中心项目(谈话点建设)、乡贤工作、创文工作、脱贫攻坚工作、专案工作、巡察工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8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5%。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镇(街道)纪委委员办案补贴、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纪委监委办公办案专项经费、巡察工作经费。

2.公共安全(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查办案件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交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4.卫生健康(类)支出58.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5.住房保障(类)支出6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80万元,支出决算为63.30万元,完成预算的99.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50万元,完成预算的98.8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审批,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0.57万元,下降5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9.97万元,下降80.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0万元,下降1.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审批,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0万元,占29.70%;公务接待费支出44.50万元,占70.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8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5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查办案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纪委监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2万元,增长25.6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相关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麒麟区纪委监委资产总额936.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1.34万元,固定资产394.24万元,无形资产0.86万元具体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2.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59.8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57.5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35项,账面原值73.4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麒麟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麒麟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未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2201111

麒麟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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