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3034301000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煤炭、天然气、电力和新能源,以及其他有关能源等行业管理;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审核,以及能源统计、预警预测,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等。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是:
1.提高思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筑牢战斗堡垒。将党建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推动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党费、谈心谈话等制度。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抓手,采取自学与集体研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学习制度。
2.落实工作实际,强化履职担当。一是加强能源安全监管,筑牢安全防线。严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个关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到每一次检查中,督促能源全体从业人员树牢安全发展红线意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从讲政治高度落实能源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围绕安全集中整治“开小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分析部署,定期组织开展“一通三防”、顶板管理、“雨季三防”等各类专项检查。组织煤矿全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进一步促进煤矿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二是推进能源产业建设,筑牢发展根基。按照云政发〔2020〕9号、云政办法〔2020〕29号等文件精神,稳步推进煤矿整治重组工作。三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四是新能源发电有序发展。五是天然气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六是电动充电桩建设稳步推进。
3.推进廉政建设,落实治党责任。区能源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不断健全完善管理机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案为戒,深刻反思煤炭领域王祥、杨浩、崔永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实际,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及煤炭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4.践行为民宗旨,着力改善民生。常态抓好疫情防控。制定了全区能源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地方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成立专班工作组,全面压实责任。
5.全力支持脱贫攻坚。认真做好“挂包帮 转走访”工作,筹措资金支持挂点联系的恩洪、转长河村委会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协调辖区内煤矿企业积极吸纳贫困户、贫困边缘户就业,做到稳就业、促增收。
6.有效稳控信访热点。按照“控增量、减存量”的原则,统筹全局信访热难点化解工作。全年未发生非法和越级上访事件。
7.抓实扫黑除恶“行业清源”收官战。结合能源行业实际,针对行业内可能存在风险的七个方面,先后三次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司法、信访、劳动监察等兄弟部门联动,线索已完成“清零”,行业内群众满意度、安全感大幅提升。
8.全面动员助力创文。在加强全局创文知识学习、氛围营造、宣传发动的同时,认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了行业为社会做贡献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7人,主要是麒麟区矿山救护中队聘用合同制队员30名、聘用合同制驻矿安全监督员17人。遗属6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部门决算表因金额单位转换,可能存在尾数误差;相关情况说明数据取自部门决算表,也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2945.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43.67万元,占总收入的98.4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2.07万元,占总收入的1.56%。
与上年对比减少9194.70万元,下降41.53%,主要原因是:一是独木水库保护区煤炭去产能关闭退出项目属上年延续项目,该项目使收入减少。二是本年其他收入是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业务用房项目涉及区能源局办公用房整体搬迁补偿款,该项目使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3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36万元,占总支出的14.42%;项目支出11399.64万元,占总支出的85.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837.58万元,下降39.89%。主要原因是:独木水库保护区煤炭去产能关闭退出项目属上年延续项目,该项目使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0.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7.22万元,减少9.74%,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二是人员正常退休,减少人员;三是聘用合同制人员辞职,减少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2.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8.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99.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30.36万元,下降43.09%,主要原因是:主要是独木水库保护区煤炭去产能关闭退出项目属上年延续项目,去产能关闭退出项目使支出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独木水库保护区内煤炭去产关闭退出专项经费11000万元。根据《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麒麟区2018年独木水库保护区内煤炭去产能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麒办通[2018]103号)的通知,独木水库保护区内12对纳入去产能关闭退出煤矿企业:麒麟区以劳养武煤矿小黑箐煤矿、三宝镇煤矿、咱德煤矿、撒马必煤矿、鸿福煤矿、发兴煤矿、卡基冬瓜林煤矿、打磨冲煤矿、沿江乡煤矿、老寨煤矿、华兴煤矿,于2018年12月31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关闭到位,已顺利通过省、市、区验收。根据《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麒麟区2018年独木水库保护区内煤炭去产能关闭退出煤矿企业资金补偿的通知》(麒办通[2018]116号)的补偿标准原则,已拨付12家去产能关闭退出煤矿企业补偿资金11000万元,“列入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支出功能科目,“507-对企业补助”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2.2020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380万元。专项用于云南省恩洪煤矿二号井瓦斯抽采系统改造及瓦斯治理研究项目。建设内容:一是新建一套高负压抽采系统,完善瓦斯抽采系统;二是施工底板抽放巷、高位钻场、瓦斯抽采钻孔;三是推广使用大功率、大直径钻机,加大以孔带巷技术钻孔成孔工艺与封孔工艺研究。根据《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煤矿安全改造投资补助经费的通知》(麒财预〔2020〕160号)的通知,项目实施进度,已拨付云南省恩洪煤矿2020年煤矿安全改造投资补助经费380万元,“列入2240499-其他煤矿安全支出”支出功能科目,“507-对企业补助”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3.2017年-2018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经费19.64万元。建设完成南片区水寨公交枢纽站一级直流快速充电站、曲靖万丰商贸城充电站。根据《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2018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麒财预〔2020〕68号)的通知,已拨付奖补资金19.64万元,“列入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支出功能科目,“50701-费用补贴”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16.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7%。与上年对比减少9012.18万元,下降40.73%。主要原因是:独木水库保护区煤炭去产能关闭退出项目属上年延续项目,该项目使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8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11019.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1%。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及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4.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13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8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购房补贴支出。
6.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类)支出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主要用于其他煤矿安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7万元,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的9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99.1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费用。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继续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39万元,下降1.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9万元,下降1.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8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费用。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继续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万元,占61.90%;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占38.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我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重点保障好机要通信、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区(县)能源行业安全发展相关重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部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9.70万元,下降39.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开支,大幅缩减了维修(护)费开支。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通信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无形资产的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资产总额6017.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29.46万元,固定资产1821.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32.95万元,无形资产234.1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6.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11.0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7.84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99.18万元,无形资产减少6.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2项,账面原值29.7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350平方米,账面原值374.5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2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20年会计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按相关规定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按相关规定摊销。
2.2019年3月,机构改革成立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为行政单位。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曲靖市麒麟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大队、曲靖市麒麟区高家村煤管所、曲靖市麒麟区新村煤管所,非独立核算。
3.麒麟区矿山救护中队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监督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省、市文件批复以及区相关会议纪要,区政府批准建立麒麟区矿山救护中队,队员为合同聘用制,现有队员30名,经费由区财政拨款补助支出。按照省、市关于加强驻矿监督管理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推行派驻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监督员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曲政办发[2006]158号)文件要求,对全区煤矿按照至少“一人一矿”制实施驻矿现场监督管理,招聘了驻矿安全监督员,为聘用合同制,主要协同煤管所挂矿人员督促煤矿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按时完成局各级各部门检查交办、安排的各项任务,现有17人,经费由区财政拨款补助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2020年部门决算未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30213034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