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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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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3-15 17:05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500000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城市、城镇管理和城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工作。编制城市、城镇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城市管理、环卫和园林维护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承担市容环卫设施、城市绿化设施建设的综合维护、管理责任及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承担推进全区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责任。

3.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麒麟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09〕58号,承担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的所属单位共3个,分别是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计划财务科等6个职能科室,下设督察大队、监控指挥中心、违章处理办公室、警察大队、直属大队及9个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居环境提升形成常态长效;加快智慧城管建设、确保城市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积极经营城市,促进城市管理形成长效常态,确保城市健康、有序、良性发展。推进违法违章建设专项整治,联合市级规划部门对城区建设的总体要求,继续稳控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切实保护并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87人。在职实有27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7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7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53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33.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0.82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项目经费增加,非税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533.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6533.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6533.07万元(本级财力13707.07万元,专项收入2786.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4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0.82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项目经费增加,非税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533.0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53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6.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52.70万元,下降34.83%,主要原因分析:非税收入列支补助经费在2020年预算中放入基本支出中,在2021年按要求放入项目支出,因此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1196.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43.52万元,增长40.78%,主要原因分析: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绿化管护经费增加;新增项目共4项,包括执法制服工作经费、本级及下属单位的非税收入列支补助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83.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2.14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8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29.2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5.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3825.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及各项目的经费开支;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378.4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各项目的经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61.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06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00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8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75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2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26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4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7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0496.03(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496.0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2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5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37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3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69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90.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33.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0.82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项目经费增加,非税收入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及2020年均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0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03·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75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2.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8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1650人次。

减少原因:坚持接待开支从严、从俭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5.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5.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坚持开支从严、从俭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财政项目数量共1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96.48万元,其中无重点项目;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报情况详见附表10,其中:

(一)城市道路保洁经费专项经费2918.02万元

项目目标:项目有预算年度实施(工作)方案,有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依据2017年6月25日“1+5”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设定绩效指标值为:产出指标90%、效益指标90%、满意度指标90%。

(二)曲靖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护经费1283.36万元

项目目标:履行麒麟中心城区城市街道公共绿化及接点绿化的管理管护工作,按照统一管理、节约经费,提高管理水平和城市生态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依据关于全区“1+5”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设定绩效指标值为:产出指标95%、效益指标95%、满意度指标95%。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是非参公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表-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xlsx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财政项目文本

 

一、城市道路保洁经费专项经费

(一)立项依据

曲靖市麒麟区第四届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纪要麒区政会纪(2017)4号文件。

(二)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三)项目基本概况

随着曲靖中心城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成区面积的不断增大,城市人口迅速增长,城市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也急剧增加,为维持工作正常运转,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四)项目实施内容

维持工作正常运转,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清扫费按每月0.516元/m2计算。

(五)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安排2918.02万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维持工作正常运转,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清扫费按每月0.516元/m2计算。

(七)项目实施成效

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二、曲靖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护经费

(一)立项依据

曲政复(1983)第12号 关于成立曲靖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站的批复。

(二)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

(三)项目基本概况

成立曲靖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站,主要任务是:负责曲靖城市的绿化,街道花草、树木的管理,负责绿化美化需要的树木,花苗的培育、供应。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主要负责履行麒麟中心城区绿化行政管理职能及麒麟中心城区城市街道公共绿化及接点绿化的管理管护工作。

(五)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安排1283.36万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主体明确,机构健全工作责任明确,加强对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转,责任到人,确保完成麒麟中心城区绿化行政管理职能及麒麟中心城区城市街道公共绿化及接点绿化的管理管护工作。

(七)项目实施成效

统一管理、节约经费,提高管理水平和城市生态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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