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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政法委员会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2-10-31 10:55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1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在区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面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1.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麒麟建设、法治麒麟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全区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总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策建议,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3.统筹协调政法机关等部门处理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

4.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分析研判有关情况信息并向区委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6.指导和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区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区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区法学会。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2.指导和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区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区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区法学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0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9.01万元,下降40.48%,主要原因是创文工作视频监控建设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0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27万元,占总支出的55.91%;项目支出265.19万元,占总支出的44.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09.01万元,下降40.48%,主要原因是创文工作视频监控建设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6.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04万元,下降13.8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和社保费用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1.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5.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4.97万元,下降57.23%,主要原因是创文工作视频监控建设经费减少。

1.市域社会治理项目情况

本年度拨入市域社会治理经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修改完善功能模块,增设治安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员管控、特殊人群服务、高危场所监管等功能。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情况

本年度拨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2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线索清零”“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清”行动。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全面整治,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

3.网格员、网点信息员补助项目情况

本年度拨入网格员、网点信息员补助经费24.12万元,主要用于促进网格管理员网点信息员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实有人口协管,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发动群防群治,努力 构建区域化、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社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联动共管、全面覆盖、高效快捷、科学管理社会和服务民生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4.解决信访联合工作组项目情况

本年度拨入解决信访联合工作组经费114.11万元,主要用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督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及时向上级联合工作组汇报需要上级处理的“三跨三分离”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督促和指导乡镇(街道)联合工作组开展工作。加强信访工作的指导。

5.综治维稳项目情况

本年度拨入综治维稳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认真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共安全、改进流动人口管理,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工作。

6.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控项目情况

本年度拨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控经费0.96万元,主要用于提高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积极性,促进监护人更好的履行监护管理职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1.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09.01万元,下降40.48%,主要原因是创文工作视频监控建设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基层综治调解员补助经费等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234.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2%。主要用于辅警工资及保险支出、市域社会治理经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维稳综治经费、信访工作组经费、肇事肇祸精神病管控经费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工伤保险支出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1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4.14万元;完成预算的93.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数相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9万元;完成预算的86.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5万元。完成预算的97.3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84万元,下降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2万元,下降5.4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9万元,占36.68%;公务接待费支出8.95万元,占63.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其中2辆从公车平台调入)。主要用于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日常调研、下乡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9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9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创文工作、市域社会治理、安全满意度测评、慰问工作及考察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5万元,上升81.55%,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77.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12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38.7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需要解释说明的专用名词:1.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控经费,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发生后提高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积极性,促进监护人更好的履行监护管理职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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