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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 附起草说明)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沿用《2023年麒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意见的公告

  •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5-06-06 16: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云南省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5〕90号)文件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于2025年组织全省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

为做好麒麟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科学研判我区现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否需调整,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5〕9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组织)和各界人士对继续沿用2023年11月公布实施的《2023年麒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麒麟区自然资源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董竹花,0874—3120339

传       真:0874—3298266

电子邮箱:374351071@qq.com

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文笔路372号

邮编:655000

 

附件:1、麒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意见表

2、2023年麒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麒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意见表.docx

2023年麒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docx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沿用〈2023年麒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意见的公告》的起草说明

区自然资源局

一、起草过程及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云南省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5〕90号)文件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于2025年组织全省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5〕141号)明确:沿用上一轮区片价情况处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政府网站、乡镇公告栏等渠道,开展不少于30日的意见征询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为做好麒麟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科学研判我现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否需调整,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5〕9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组织)和各界人士对继续沿用2023年11月公布实施的《2023年麒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意见和建议的,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麒麟区自然资源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7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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