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16 来源:区殡仪馆 浏览: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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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殡葬法规。
2.在国家、省、市、区及相关部门的监管指导下合规合法开展各项殡葬业务活动
3.负责曲靖市,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遗体运输、存放、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
4.负责为丧属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及设施。负责殡葬用品和祭品的销售。
5.负责馆内安全保卫和防御工作。
6.负责运灵车辆的使用以及馆内出入车辆的管理。
7. 负责馆内环境卫生达标。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花艺部,运尸部,火化部,殡敛部,业务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高度重视疫情发展态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区各级抗疫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总要求进行安排部署,以及区民政局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把全馆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控物质的保障工作及环境消杀工作。
2.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麒麟区民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云南行”活动》(麒民发【2021】26号)通知要求和《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麒民发【2021】47号)通知要求。截至11月2号,殡仪馆共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10次,尤其是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对火化机、尾气设备维修维护4次,天然气安全使用、油库管理检查2次,安装天然气报警装置2个,安装监控120组,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安全工作培训2次,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学习1次,开展消防应急演练1次。局领导到馆安全检查4次,省民政厅到安全生产检查组到馆安全检查1次。并对行车安全、用电、用气、食品安全、火化机操作等几项重点工作召开专题安全教育会。通过人防、物防、技防,抓在日常、强在经常,杜绝麻痹大意的思想,强化安全思维,筑牢安全底线,确保安全工作不出问题。殡仪馆2021年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抓好创文工作,严格按照创市级文明单位的测评要求,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要求,扎实开展好殡仪馆的创文工作。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加大宣传,完善设施,广泛发动,深入推进,全员参与,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组织召开创文工作会议5次,制作更换公益广告牌20余幅,投入创文资金近2.5万余元;组织职工开展“光盘行动”、“公筷公勺”、“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等经常性的勤俭节约教育实践活动1次;成立麒麟区殡仪馆学雷锋志愿服务小分队,积极参加“文明出行”交通引导活动,充分发挥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的功能,积极展开服务业务咨询、文明行为劝导、规范停车等志愿活动;积极开展“绿化环境、美化环境”的清洁活动,每周五组织职工开展大扫除活动,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整洁、灯光明亮、厕所清洁,为办事百姓提供一个卫生、优美的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2人,工勤编制0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 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21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3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部门属于麒麟区民政局二级部门,上年度预算合并一级部门公开,本年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独立公开。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30.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0.00万元(本级财力830.0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3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部门属于麒麟区民政局二级部门,上年度预算合并一级部门公开,本年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独立公开。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30.0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3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部门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自理,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83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部门属于麒麟区民政局二级部门,上年度预算合并一级部门公开,本年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独立公开。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1004殡葬83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非税返还后的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及火化炉尾气改造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6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5.00万元);
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1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万元);
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2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00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2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1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0.00万元);
31003基础设施建设-专用设备购置60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0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部门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自理,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83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部门属于麒麟区民政局二级部门,上年度预算合并一级部门公开,本年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独立公开。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区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无与区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2年,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本部门按照麒麟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比上年持平。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申报财政预算项目共2个,其中无重点项目;完成项目绩效目标编报项目2个,详见附表05-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预算金额合计830.00万元,其中:火化炉及尾气改造专项资金600万元,殡仪馆殡葬非税收入补助资金23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属于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麒麟区殡仪馆资产总额11058.61万元(净值9095.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3.76万元,固定资产9316.87万元、净值7412·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67.98万元、净值1009.2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减少348.12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部门
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火化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麒区政发(2014)52号。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20%统筹,80%返还单位使用。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
四、项目基本概况
负责曲靖市,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遗体运输、存放、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
五、项目实施内容
负责曲靖市,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遗体运输、存放、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非公职人员实行惠民殡葬补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麒麟区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保质保量完成曲靖市,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遗体运输、存放、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非公职人员实行惠民殡葬补助,每人补助1500元,并及时核对人数,核拨款项。
八、项目实施成效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自2017年底搬迁至新殡仪馆运行以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都达到双丰收,火化量也逐年提高,达到全省最高。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部门预算表)
2022年麒麟区殡仪馆预算公开表2022021304174897020230210042838048.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400400111